房產稅的稅收優惠
(1)國家、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的自用房產免稅;由國家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其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后,從事業單位實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產稅3年。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稅。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A、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
B、因企業停產、撤銷而閑置不用的房產;
C、房產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D、基建工地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
E、利用地下人防設施,暫不征稅;
F、從1988年1月1日起,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調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暫緩征收房產稅;
G、對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房產,依照規定應征收房產稅;但為了照顧企業的實際負擔能力,可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在一定期限內暫免征收房產稅。
(6)除上面提到的可以免征房產稅的情況以外,如納稅人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的自用房產免稅;由國家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其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后,從事業單位實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產稅3年。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稅。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A、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
B、因企業停產、撤銷而閑置不用的房產;
C、房產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D、基建工地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
E、利用地下人防設施,暫不征稅;
F、從1988年1月1日起,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調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暫緩征收房產稅;
G、對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房產,依照規定應征收房產稅;但為了照顧企業的實際負擔能力,可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在一定期限內暫免征收房產稅。
(6)除上面提到的可以免征房產稅的情況以外,如納稅人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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