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開發農業的優惠政策
外商引進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開發農業,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經認定的生產性農業高科技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至第五年按減半征收,先征后返的方式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全額征收,減半返還。減半征收的實際稅率不低于10%。
(二)在天津市外向型高科技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和天津市農業科技引進消化中心建立的新技術、新產品試驗基地,自有營業收入起,3年內免征農林特產稅。
(三)從事水果、蔬菜、畜禽產品、海淡水產品、綠色食品和工藝口等6項農副產品開發、生產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品種和質量優于同類產品,并且能帶動農戶或配套企業擴大出口,可以獲得農業產業化專項優惠貸款的支持。
(一)經認定的生產性農業高科技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至第五年按減半征收,先征后返的方式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全額征收,減半返還。減半征收的實際稅率不低于10%。
(二)在天津市外向型高科技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和天津市農業科技引進消化中心建立的新技術、新產品試驗基地,自有營業收入起,3年內免征農林特產稅。
(三)從事水果、蔬菜、畜禽產品、海淡水產品、綠色食品和工藝口等6項農副產品開發、生產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品種和質量優于同類產品,并且能帶動農戶或配套企業擴大出口,可以獲得農業產業化專項優惠貸款的支持。
下一篇:天津保稅區加工企業優惠政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