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稅收優惠政策——集成電路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集成電路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對于符合外商投資知識密集和技術密集型企業條件或外商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集成電路項目,經項目審批部門與稅務部門共同審核批準后,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能達到先進技術標準的,可再減半征收3年。
2.集成電路產業從業人員的收入分配比照軟件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并且,凡在京設立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均可享受前述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貫徹〈國務院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2001]4號。
1.對于符合外商投資知識密集和技術密集型企業條件或外商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集成電路項目,經項目審批部門與稅務部門共同審核批準后,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能達到先進技術標準的,可再減半征收3年。
2.集成電路產業從業人員的收入分配比照軟件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并且,凡在京設立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均可享受前述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貫徹〈國務院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2001]4號。
推薦閱讀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