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稅收執法透明化應抓好五個環節
一、健全制度、明確分工,奠定執法透明化的基礎
制度建設是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應將 “陽光執法”和“執法透明化”的內容予以合理整合,明確稅收執法公開透明的范圍、內容、檢查、考核等內容,通過公開執法,細化執法依據、執法過程、執法結果等公開透明作業標準,強化執法監督力度,保證納稅人、社會各界和內部干部職工更好地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
稅收執法公開透明工作涉及部門多、環節多、內容多。因此,進行合理的分工、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是做好稅收執法公開透明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增強執法公開的針對性
應公開中央、總局和省局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公開省、市、縣三級稅務機關監督舉報電話、12366納稅服務熱線、受理納稅人投訴的部門等。應把稅務登記、申報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稅收保全與稅收強制執行、稅務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許可等事項都進行公開。對具體行政行為應公開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結果、執法責任、征納權利義務和執法過錯救濟等。對基層單位需要公開稅收管理服務的崗位職責、辦稅程序、服務標準、辦稅時限、服務承諾等,同時對負責個體業戶征管的基層單位對個體定額的核定和調整應公開、不足起征點業戶的名單應公開等。
三、豐富載體、創新形式,促進執法公開富有成效
靈活多樣的形式,是保證執法公開成效的基本條件。為真正讓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看得懂、聽得清,在執法公開工作中,可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利用會議進行公開。凡是新的稅收法律法規出臺、涉及面比較大的稅收政策變動等,隨時召開由納稅人和社會各界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公開,定期召開納稅人例會,對有關涉稅事項予以公開,同時虛心聽取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二是通過發布文件、通報、公告、印發宣傳材料、明白紙等形式進行公開。最大限度地使納稅人知曉自己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使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置于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有效增強稅務機關稅收執法的透明度,進一步密切征納雙方的關系。三是利用網絡、電視、廣播進行公開。利用國稅網站,設立集宣傳稅法、解答納稅人問題、公布稅務案件、投訴舉報渠道、納稅人信譽查詢、發票真偽查詢、納稅排行榜等功能于一體的網上公開平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納稅人及社會各界公開,增強公開透明度,提高公開效率。四是利用其他形式進行公開。如通過在辦稅服務廳設置宣傳欄、觸摸屏、電子屏幕等形式將有關內容予以公開。
四、強化督導、嚴格考核,保證執法公開落實到位
應成立公開監督領導小組,負責公開透明辦法的落實。認真開展督導檢查,將稅收執法公開透明辦法的落實情況列為日常稅收執法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嚴格實施考核獎懲,落實過錯責任追究,實行經濟追究、通報批評、取消評先樹優資格、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罰。
五、持續推進、完善提高,促進執法公開深入發展
稅收執法公開透明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工作,應堅持不懈地對執法公開透明工作進行完善。一是健全信息反饋制度,形成快速糾錯機制。二是暢通外部監督渠道,虛心聽取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從人大、政協、各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中聘請義務特邀監督員,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落實執行公開的情況進行監督;設立局長接待日制度,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定期向納稅人發放意見卡、執法問卷調查表等,廣泛接受納稅人對國稅工作人員執法工作的意見反饋;此外,還可通過設立舉報箱、意見薄、公布舉報電話等形式,隨時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投訴。三是認真查找不足,扎扎實實整改。對各種渠道反映出來的問題,發現一起就應立即糾正一起、查處一起,確保執法公開透明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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