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的計算公式是:
本級速算扣除額=上一級最高所得額×(本級稅率-上一級稅率)+上一級速算扣除數
用上述公式求得的速算扣除數,可用直接計算法驗證其準確性。以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第2級驗證如下:
①用上述公式計算:
500×(10%-5%)+0=25
②用直接計算法計算
全額累進稅率的應納稅額=2000×10%=200
超額累進稅率的應納稅額=(500×5%)+(1500×10%)=175
速算扣除數=20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