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辦稅制度
其主要內容是:
(1)稅法公開。向群眾及時公布有關的稅收政策、法規、條例和制度。公開辦法可采取組織學習、輔導、咨詢,發放材料、報紙和廣播電視公告等形式,群眾依法監督。
(2)征管公開。將納稅程序和征收辦法公開。可采取掛牌、圖示、印制納稅須知等形式,使納稅人對應繳何種稅。如何計稅、如何繳納等做到心中有數。
(3)處罰公開。對稅務違章行為的處理,要將處理程序、處理依據、處理決定及罰款憑證以書面形式通知和交納稅人,稅務機關對處理過程要留有記錄和存查憑證。使被罰人清楚為何受罰、稅務機關是如何處罰的。并做到有據可查。
(4)“減免”公開。通過宜傳,使納稅人明白國家有關減免稅的政策規定、減免對象。減免稅批準權限、辦理減免稅的程序及手續。以便群眾申辦和監督稅收減免。
(5)紀律公開。要把稅務人員守則“十條”和“五要、十不準”公布于眾。經常召開群眾座談會,設立意見箱和監督電話,實行掛牌服務,建立接待日制度,聘請兼職監督員,發揮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