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資金
稅收資金與企業資金一樣,也有其存在形態和運動過程。稅收資金存在形態分來源和占用兩種形態。
(1)來源形態。是指稅金的形成渠道,具體有應征稅收資金(簡稱應征稅金,以下同)和暫收款兩種。
①應征稅金。它是指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后,向稅務機關申報或由稅務機關直接核定以及納稅檢查查出的應該向國家繳納的稅金。它是稅收資金的取得和形成來源。對于稅務機關來說,它是應該征收的稅款;對于納稅人來說,它是應該向國家繳納的稅款。
②暫收款。它是指稅務機關按照稅法規定,向納稅人收取的納稅保證金。抵稅押金,或是稅款征收過程中長出的待定款。其性質并不屬于稅金,而是一種暫收款,但由于這部分暫收款是在稅款征收過程中形成的,而且一般會轉化成稅金,所以,在稅收會計上把它視為稅金的一種來源形態。
(2)占用形態。是指稅金形成后的存在形式,具體有8種:
欠繳稅金,也稱為待征稅金。它是指納稅人已經自行申報或稅務機關已核定但尚未繳納的稅金。它包括已經申報或已經核定但尚未到納稅限期的未繳稅金和已經超過納稅限期尚未繳納的稅金(這部分稅金習慣上稱之為“欠稅”)。
待解稅金。是指已經征收還沒有繳入國庫經收處而暫時存放在稅務機關或金融單位的現金稅款。
在途稅金。是指已經征收并繳入國庫經收處,但尚未劃入支庫的稅金。
減免稅金。它是指根據稅法的有關減稅和免稅規定,經稅務機關核定,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所應納的稅金免予征收或減征的那部分稅金。
入庫稅金。是指已經劃入支庫的稅金。這部分稅金扣除退庫的稅金后,便形成了可供國家財政分配使用的資金,按照財政體制規定的辦法在各級財政之間進行分配后,即成為各級財政的預算資金。
提退稅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已征收和已入庫的稅金中進行提成、退稅而形成的稅金。
損失稅金。是指因各種原因而造成稅款損失的稅金,包括損失后等待處理的稅金和已經核銷的稅金。
保管款。它與暫收款相對應,是指收取后暫存在稅務機關或金融單位的納稅保證金、抵稅押金和征收過程中多出的款項。
稅收資金運動過程:指稅收資金從一種存在形態向另一種存在形態的轉化過程。一般來說,稅務機關組織征收的各項收入都要先后經歷納稅申報、開票收款、上解稅款和辦理稅款人庫等4個主要環節。與之相適應,稅收資金運動也要依次經歷申報、征收和入庫3個階段。
稅收資金在順次經歷3個階段時,其形態也隨之發生變化。
(1)稅金申報階段。是稅收資金運動的第一階段,也是稅金的形成階段。這個階段從稅金的申報和核定開始,到稅務機關填開稅票之前為止。在這一階段里,稅收資金表現為應繳稅金來源形態和欠繳稅金占用形態。這一階段是稅金的入口,稅金增減變化主要發生在這里,稅金的總量和規模也取決于此。
(2)稅金征收階段。是稅金運動的中間環節。它從填開稅票收納稅款開始,到稅款繳入國庫經收處并辦理上解手續為止。在這個階段里,稅收資金由欠繳稅金形態轉化為待解稅金、在途稅金、減免稅金和損失稅金等形態。
(3)稅金入庫階段。是稅收資金運動的最后階段。它從國庫經收處上解稅款開始,到稅款到達文庫并列入規定的預算科目,形成可供財政分配使用的預算資金為止。在這一階段,稅收資金由在途稅金形態轉化為入庫稅金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