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機關實施的稅務行政許可有哪些?
問:國稅機關實施的稅務行政許可有哪些?
答:國稅機關實施的稅務行政許可有5大項:(1)指定企業印制發票(不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2)對發票使用和管理的審批,其中包括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拆本使用發票,使用計算機開票,批準攜帶、運輸空白發票,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3)對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包括普通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4)對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的審批;(5)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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