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營業稅會計處理舉例
?。劾菽辰ㄖこ坦?994年6月30日有關資料如下:
工程結算收入7800000元
其中包括:企業裝修隊取得裝修費160000元,該項裝修工程所用材料640000元,由對方單位自備。
另外,企業支付給某工程隊分包工程價款600000元;
其他業務收入260000元
其中包括:
(1)機構作業收入30000元
(2)無形資產轉讓收入160000元
另外企業將其擁有的房屋一間出售,取得價款收入260000元。
該企業按稅務機關規定以10日為一期納稅,按上月稅額預繳,于次月1日至10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額。5月份企業稅額為210000元。
?。?)該企業分別于11日、21日、30日按規定預繳1-10日、11-20日、21-30日應納稅款70000元(210000÷3),則應分別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70000
貸:銀行存款 70000
?。?)月份終了,企業按規定計算出工程結算收入應納的營業稅。
首先,按照稅法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他人的,應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其次,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從事裝修業務,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物資的價款在內,雖然該裝修業務的材料由對方自備,在計算工程結算收入時并未包括原材料成本在內,但在計算納稅時應將原材料成本計入營業額。
則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為:
營業額=7800000-600000+640000=7840000元
則應納營業稅為:
應納稅額=7840000×3%=235200元。
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2352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35200
?。?)對于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企業在支付分包工程價款時,應按規定代扣代繳分包人應納營業稅。計算代扣的營業稅時:
應納稅額=600000×3%=18000元
則企業應按規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工程隊 18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18000
(4)企業按規定計算出其他業務收入應納營業稅:
企業機械作業收入,按稅法規定,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則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30000×3%=900元
對于轉讓無形資產收入,按照稅法規定,屬于"轉讓無形資產"稅目,應按5%稅金征收營業稅。則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160000×5%=8000元
對于其他業務收入應納營業稅,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支出 89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8900
對于企業出售房屋收入,屬于“銷售不動產”稅目,按5%稅率征收營業稅,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260000×5%=13000元
則企業應作如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13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13000
則月終時,企業"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資料如下:
次月2日,企業按規定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款,按規定應補交少交的稅款,應補繳的稅款為:
應補交稅款=275100-210000=65100元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方 貸方
70000
70000
70000
235200
18000
8900
13000
合計 210000 275100
實際補繳時,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5100
貸:銀行存款 65100
若企業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則企業不必預繳稅金,月終后一次性繳納全月應納稅款。實際繳納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75100
貸:銀行存款 275100
工程結算收入7800000元
其中包括:企業裝修隊取得裝修費160000元,該項裝修工程所用材料640000元,由對方單位自備。
另外,企業支付給某工程隊分包工程價款600000元;
其他業務收入260000元
其中包括:
(1)機構作業收入30000元
(2)無形資產轉讓收入160000元
另外企業將其擁有的房屋一間出售,取得價款收入260000元。
該企業按稅務機關規定以10日為一期納稅,按上月稅額預繳,于次月1日至10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額。5月份企業稅額為210000元。
?。?)該企業分別于11日、21日、30日按規定預繳1-10日、11-20日、21-30日應納稅款70000元(210000÷3),則應分別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70000
貸:銀行存款 70000
?。?)月份終了,企業按規定計算出工程結算收入應納的營業稅。
首先,按照稅法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他人的,應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其次,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從事裝修業務,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物資的價款在內,雖然該裝修業務的材料由對方自備,在計算工程結算收入時并未包括原材料成本在內,但在計算納稅時應將原材料成本計入營業額。
則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為:
營業額=7800000-600000+640000=7840000元
則應納營業稅為:
應納稅額=7840000×3%=235200元。
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2352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35200
?。?)對于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企業在支付分包工程價款時,應按規定代扣代繳分包人應納營業稅。計算代扣的營業稅時:
應納稅額=600000×3%=18000元
則企業應按規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工程隊 18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18000
(4)企業按規定計算出其他業務收入應納營業稅:
企業機械作業收入,按稅法規定,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則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30000×3%=900元
對于轉讓無形資產收入,按照稅法規定,屬于"轉讓無形資產"稅目,應按5%稅金征收營業稅。則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160000×5%=8000元
對于其他業務收入應納營業稅,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支出 89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8900
對于企業出售房屋收入,屬于“銷售不動產”稅目,按5%稅率征收營業稅,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260000×5%=13000元
則企業應作如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13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13000
則月終時,企業"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資料如下:
次月2日,企業按規定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款,按規定應補交少交的稅款,應補繳的稅款為:
應補交稅款=275100-210000=65100元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方 貸方
70000
70000
70000
235200
18000
8900
13000
合計 210000 275100
實際補繳時,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5100
貸:銀行存款 65100
若企業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則企業不必預繳稅金,月終后一次性繳納全月應納稅款。實際繳納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75100
貸:銀行存款 2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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