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或抵償債務、支付代購手續費的會計處理
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或抵償債務、支付代購手續費等,在會計上應作為銷售處理。按規定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產品銷售稅金”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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