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廢舊塑料及制品可享受稅收優惠嗎
我塑料廠是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一般納稅人,主要是收購和銷售廢舊塑料,同時以此為原料生產少量塑料制品,對外銷售。
問:我塑料廠是否能夠享受免繳增值稅的優惠待遇?我們購進的廢舊塑料能否按買價的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78號)的規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廢舊物資是指在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品,包括經過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后的各類廢棄物品。你廠銷售的廢舊塑料如果屬于收購的廢舊塑料并且同生產銷售的其他塑料制品分開核算,則可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如果不屬于原購進的廢舊塑料或者不能與銷售其他的塑料制品分開核算,則不能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
根據該文件規定,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生產的產品不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貴塑料廠銷售的塑料制品屬于經過加工的產品,因此不能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對你廠所收購的廢舊塑料也不能按買價的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問:我塑料廠是否能夠享受免繳增值稅的優惠待遇?我們購進的廢舊塑料能否按買價的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78號)的規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廢舊物資是指在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品,包括經過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后的各類廢棄物品。你廠銷售的廢舊塑料如果屬于收購的廢舊塑料并且同生產銷售的其他塑料制品分開核算,則可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如果不屬于原購進的廢舊塑料或者不能與銷售其他的塑料制品分開核算,則不能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
根據該文件規定,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生產的產品不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貴塑料廠銷售的塑料制品屬于經過加工的產品,因此不能享受廢舊物資免繳增值稅的政策,對你廠所收購的廢舊塑料也不能按買價的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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