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款項但已取得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國稅發[1995]015號文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申報抵扣的時間,按以下規定執行:
工業生產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已經驗收入庫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對貨物尚未到達企業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商業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購進應稅勞務,必須在勞務費用支付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對接受應稅勞務,但尚未支付款項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違反上述規定的,按偷稅論處,一經查出,則應從當期進項稅額中剔除,并在該進項發票上注明,以后無論其貨物到達或驗收入庫,或支付款項,均不得計入進項稅額申報抵扣。
工業生產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已經驗收入庫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對貨物尚未到達企業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商業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購進應稅勞務,必須在勞務費用支付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對接受應稅勞務,但尚未支付款項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違反上述規定的,按偷稅論處,一經查出,則應從當期進項稅額中剔除,并在該進項發票上注明,以后無論其貨物到達或驗收入庫,或支付款項,均不得計入進項稅額申報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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