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扣稅憑證進行避稅籌劃的分析
一般納稅人的避稅籌劃可以從兩方面人手:縮小銷項稅額;擴大進項稅額。對于后者,應該注意合理利用扣稅憑證進行避稅籌劃。我們來看以下的案例。
某木材公司從東北某林業機構調進一批原木,受長期計劃體制的影響,該林業單位屬事業機構,并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不得開具專用發票,而且長期以來,該林業機構調出木材只開具專用收據而無開具發票的習慣。木材公司收到該收據后,無法按正常的程序扣稅,也不得按農產品收購憑證扣稅。
經與該林業機構協商,林業機構同意向當地稅務機關申領普通發票,并給木材公司開具了普通發票,均不需交納增值稅。而對于木材公司來說,根據現行政策,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農副產品(原木屬農產品)可憑普通發票按10%抵扣進項稅金,解決了進項稅金的抵扣矛盾,合理降低了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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