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營出口退稅模式的籌劃選擇
現行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依進項稅額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退稅率,其退稅依據是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的進價。而生產企業自營(委托)出口應退的增值稅是執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不管是執行“免、抵、退”還是“先征后退”,從增值稅角度來看,對企業來講,最終結果是一致的。目前江蘇省范圍內是執行“免、抵、退稅政策),出口退稅的稅額取決于出口的離岸價銷售收入及其進項稅額。
在日常稅收管理中,大部分企業采用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業是把貨物銷售給外貿出口,由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的形式。這兩種形式由于在退稅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稅方式,由此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一、企業直接自營出口
舉例:如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以生產化工產品出口,2004年度自營出口銷售額10461萬元(暫不考慮內銷售貨物的銷售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870萬元,該公司自營出口執行“免抵退”稅政策,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則2004年自營出口銷售額10461萬元全免,由于退稅率的差異,應作進項稅額轉出:10461*(17%-13%)=418.44萬,應退稅額的計算:①10461萬*13%=1359.93萬元,②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0-(870-418.44)=451.56萬元,取①②兩數較小者為應計算的應退稅額,則應退稅額為451.56萬元,①②兩數的差額= 1359.93萬元-451.56萬元=908.37萬元(也就是現行每月鹽城市局下達的“免抵”調庫數),退稅扣減征稅后該企業實際可得到的稅收補貼為 451.56-0=451.56萬元。
二、企業委托關聯外貿公司出口
若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在外地有關聯外貿公司,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把產品以同樣的價格銷售給關聯外貿公司,關聯外貿公司再以同樣的價格銷售到境外,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0461萬元,則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應納增值稅為10461/(1+17%)×17%-870= 649.97萬元,外貿公司可得到退稅10461/(1+17%)×13%=1162.33萬元。稅務機關征稅649.97萬元,退稅機關退稅 1162.33萬元,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關聯外貿公司兩公司實際可得到的稅收補貼為1162.33-649.97=512.36萬元。
通過以上例子,我們不難發現,為什么同樣的外銷收入,卻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
一、從征稅機關來看,前者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自營出口可征稅0萬元,后者卻能征稅649.97萬元,相差達到649.97萬元。顯然,企業自營出口不利于征稅機關,因為多征的649.97萬元可以作為稅收收入任務,對地方財力來講,也相對有利。
二、從退稅機關來看,前者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自營出口可退稅451.56萬元,后者卻能退稅1162.33萬元,相差達到710.77萬元。顯然,自營出口企業如在外地辦理關聯外貿企業可多享受國家退稅。
三、從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外貿公司兩公司來看,自營出口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是451.56萬元,而通過外貿出口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是512.36萬元,兩者相差達到60.8萬元。顯然,通過關聯外貿公司出口對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更加劃算。
我們經過計算,產生以上原因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征稅方面來看,產生征稅差異是由于計稅價格的不同造成的,即由于自營出口的計稅價格是按離岸價全部收入計算,而產品銷售外貿出口的計稅價格是按不含稅的收入計算應納稅額。從上面例子可以看出,前者計稅價格是10461萬元,后者計稅價格是10461/(1+17%)=8941.0256萬元,相差 1519.9744萬元,必然產生1519.9744×17%=258.40萬元的征稅差額。
二、從退稅方面來看,產生退稅差異是由于退稅的計算依據不同造成的,即由于前者是按出口的離岸價10461萬元計算出口退稅,后者是按銷售以給外貿的價格 10461/(1+17%)=8941.0256萬元計算出口退稅,也即相差1519.9744萬元,必然產生1519.9744×13%=197.60 萬元的退稅差額。
三、征稅率與退稅率的不同,是造成出口企業實際得到稅收補貼差異的根本原因。在征稅率與退稅率一致的情況下,企業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數額將一樣。如上例,在退稅率提高到17%的情況下,前者應退稅額為870萬元,扣除征稅0萬元,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是870萬元。后者應退稅款為1519.97萬元,扣除征稅649.97萬元,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也是870萬元。
當然,企業走出去辦理關聯外貿企業也面臨著一定的風險和壓力。(1)籌集期間需要一定的開辦費;(2)人員的工資以及熟練辦理出口報關人員的費用;(3)需要繳納隨銷售收入附征的一些費用,如我市主要按銷售收入征收綜合費用率按千分之二繳納;(4)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有些大中城市已開始提高辦理流通型外貿公司的門檻,辦理相關手續可能較煩瑣;(5)出口退稅率仍將不斷下降,現已平均下降4%,近期據了解有可能仍要下降,企業出口成本將不斷加大;(6)企業也需承擔一些先征稅后享受出口退稅的資金壓力,也包括繳納這些資金所負擔的利息,這對于企業來說,自營出口的成本會不斷加大,企業也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成本增加的壓力。
在日常稅收管理中,大部分企業采用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業是把貨物銷售給外貿出口,由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的形式。這兩種形式由于在退稅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稅方式,由此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一、企業直接自營出口
舉例:如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以生產化工產品出口,2004年度自營出口銷售額10461萬元(暫不考慮內銷售貨物的銷售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870萬元,該公司自營出口執行“免抵退”稅政策,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則2004年自營出口銷售額10461萬元全免,由于退稅率的差異,應作進項稅額轉出:10461*(17%-13%)=418.44萬,應退稅額的計算:①10461萬*13%=1359.93萬元,②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0-(870-418.44)=451.56萬元,取①②兩數較小者為應計算的應退稅額,則應退稅額為451.56萬元,①②兩數的差額= 1359.93萬元-451.56萬元=908.37萬元(也就是現行每月鹽城市局下達的“免抵”調庫數),退稅扣減征稅后該企業實際可得到的稅收補貼為 451.56-0=451.56萬元。
二、企業委托關聯外貿公司出口
若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在外地有關聯外貿公司,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把產品以同樣的價格銷售給關聯外貿公司,關聯外貿公司再以同樣的價格銷售到境外,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0461萬元,則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應納增值稅為10461/(1+17%)×17%-870= 649.97萬元,外貿公司可得到退稅10461/(1+17%)×13%=1162.33萬元。稅務機關征稅649.97萬元,退稅機關退稅 1162.33萬元,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關聯外貿公司兩公司實際可得到的稅收補貼為1162.33-649.97=512.36萬元。
通過以上例子,我們不難發現,為什么同樣的外銷收入,卻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
一、從征稅機關來看,前者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自營出口可征稅0萬元,后者卻能征稅649.97萬元,相差達到649.97萬元。顯然,企業自營出口不利于征稅機關,因為多征的649.97萬元可以作為稅收收入任務,對地方財力來講,也相對有利。
二、從退稅機關來看,前者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自營出口可退稅451.56萬元,后者卻能退稅1162.33萬元,相差達到710.77萬元。顯然,自營出口企業如在外地辦理關聯外貿企業可多享受國家退稅。
三、從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外貿公司兩公司來看,自營出口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是451.56萬元,而通過外貿出口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是512.36萬元,兩者相差達到60.8萬元。顯然,通過關聯外貿公司出口對東臺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更加劃算。
我們經過計算,產生以上原因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征稅方面來看,產生征稅差異是由于計稅價格的不同造成的,即由于自營出口的計稅價格是按離岸價全部收入計算,而產品銷售外貿出口的計稅價格是按不含稅的收入計算應納稅額。從上面例子可以看出,前者計稅價格是10461萬元,后者計稅價格是10461/(1+17%)=8941.0256萬元,相差 1519.9744萬元,必然產生1519.9744×17%=258.40萬元的征稅差額。
二、從退稅方面來看,產生退稅差異是由于退稅的計算依據不同造成的,即由于前者是按出口的離岸價10461萬元計算出口退稅,后者是按銷售以給外貿的價格 10461/(1+17%)=8941.0256萬元計算出口退稅,也即相差1519.9744萬元,必然產生1519.9744×13%=197.60 萬元的退稅差額。
三、征稅率與退稅率的不同,是造成出口企業實際得到稅收補貼差異的根本原因。在征稅率與退稅率一致的情況下,企業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數額將一樣。如上例,在退稅率提高到17%的情況下,前者應退稅額為870萬元,扣除征稅0萬元,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是870萬元。后者應退稅款為1519.97萬元,扣除征稅649.97萬元,實際得到的稅收補貼也是870萬元。
當然,企業走出去辦理關聯外貿企業也面臨著一定的風險和壓力。(1)籌集期間需要一定的開辦費;(2)人員的工資以及熟練辦理出口報關人員的費用;(3)需要繳納隨銷售收入附征的一些費用,如我市主要按銷售收入征收綜合費用率按千分之二繳納;(4)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有些大中城市已開始提高辦理流通型外貿公司的門檻,辦理相關手續可能較煩瑣;(5)出口退稅率仍將不斷下降,現已平均下降4%,近期據了解有可能仍要下降,企業出口成本將不斷加大;(6)企業也需承擔一些先征稅后享受出口退稅的資金壓力,也包括繳納這些資金所負擔的利息,這對于企業來說,自營出口的成本會不斷加大,企業也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成本增加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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