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活動中特殊問題的稅收籌劃技巧——利用經銷加工與純粹加工區別進行籌劃
一、利用經銷加工與純粹加工區別進行稅收籌劃的技巧
(一)稅收籌劃原理
生產企業經常遇到經銷加工與純粹加工的選擇問題。所謂經銷加工,指產品和原料均作價結算的加工方式。所謂純粹加工,指僅結算加工費的加工方式。其選擇的原則,應主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毛利因素。這里的毛利是借用的概念,特指產品銷售額減去原料成本的差額,或加工費收入。哪種毛利大,就選擇哪種加工方式。 二是稅收因素。如果接受原料時,能同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抵扣聯,且計算的應納稅額小于按加工費計算的應納稅額時,則宜選擇經銷加工方式。當然,兩種因素要綜合比較后進行選擇。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
A服裝廠委托B線廠加工生產棉線4噸,雙方商定,如果采用經銷加工生產,每噸棉線12000元,供應棉紗5噸,每噸作價8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采用加工生產方式,每噸棉線支付加工費1800元,供應的棉紗不作價。B線廠電費等可抵扣的稅額為500元。則分別計算的結果為:
如果采用經銷加工生產方式:
銷售額減去原料成本的差額=4×12000-8000×5=8000(元)
應納增值稅額=4×12000×17%-500=7660(元)
如果采用純粹加工生產方式:
加工費收入=4×1800=7200(元)
應納增值稅稅額=4×1800×17%-500=724(元)
兩者相比,B線廠顯然采用純粹加工生產方式劃算。
(一)稅收籌劃原理
生產企業經常遇到經銷加工與純粹加工的選擇問題。所謂經銷加工,指產品和原料均作價結算的加工方式。所謂純粹加工,指僅結算加工費的加工方式。其選擇的原則,應主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毛利因素。這里的毛利是借用的概念,特指產品銷售額減去原料成本的差額,或加工費收入。哪種毛利大,就選擇哪種加工方式。 二是稅收因素。如果接受原料時,能同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抵扣聯,且計算的應納稅額小于按加工費計算的應納稅額時,則宜選擇經銷加工方式。當然,兩種因素要綜合比較后進行選擇。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
A服裝廠委托B線廠加工生產棉線4噸,雙方商定,如果采用經銷加工生產,每噸棉線12000元,供應棉紗5噸,每噸作價8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采用加工生產方式,每噸棉線支付加工費1800元,供應的棉紗不作價。B線廠電費等可抵扣的稅額為500元。則分別計算的結果為:
如果采用經銷加工生產方式:
銷售額減去原料成本的差額=4×12000-8000×5=8000(元)
應納增值稅額=4×12000×17%-500=7660(元)
如果采用純粹加工生產方式:
加工費收入=4×1800=7200(元)
應納增值稅稅額=4×1800×17%-500=724(元)
兩者相比,B線廠顯然采用純粹加工生產方式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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