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優惠政策并行 兩利相權取其優
揚州市邗江區轄區內一企業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冊資本5000萬元,主要從事計算機軟件開發、計算機及耗材、通訊終端設備的銷售、維修業務。該企業財務制度健全,認定為查帳征收,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該企業2003年度,根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實施辦法》(蘇國稅發「2003」第101號)第十三條之規定:對新辦獨立核算的軟件開發企業,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據此申請減免了企業所得稅996804.61元。
在對該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主管稅務局認為其符合軟件企業的相關標準,于是建議企業盡快辦理認定手續,并對其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的輔導。2004年8月經江蘇省信息產業廳審核,認定該企業為軟件企業。國稅部門審批同意該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稅收政策。該企業2004年利潤總額達 2390888.42元,申請核準減免所得稅稅額為1019805.59元。
據此,在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過程中,有兩點需要進一步重視:一是軟件企業要由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行業協會認定,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軟件企業認定證書等。根據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信部聯產「2000」第968號),軟件企業的認定有九條標準,企業應提交六大類材料。有關部門要對企業的情況一一審查核實,從企業提出申請,到最后取得證書,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企業必須未雨綢繆,算好時間提前申請。二是當企業出現兩種優惠政策交叉時,企業可選擇一項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能兩項或幾項累計執行。在本案中,該企業作為新辦企業可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的減免優惠,其后在兩年內又被認定為軟件企業,亦可享受軟件企業優惠,新辦企業未享受優惠的期限與之不得累計享受,兩種優惠政策是不同的,企業只可選擇其中的一項執行。
在對該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主管稅務局認為其符合軟件企業的相關標準,于是建議企業盡快辦理認定手續,并對其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的輔導。2004年8月經江蘇省信息產業廳審核,認定該企業為軟件企業。國稅部門審批同意該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稅收政策。該企業2004年利潤總額達 2390888.42元,申請核準減免所得稅稅額為1019805.59元。
據此,在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過程中,有兩點需要進一步重視:一是軟件企業要由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行業協會認定,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軟件企業認定證書等。根據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信部聯產「2000」第968號),軟件企業的認定有九條標準,企業應提交六大類材料。有關部門要對企業的情況一一審查核實,從企業提出申請,到最后取得證書,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企業必須未雨綢繆,算好時間提前申請。二是當企業出現兩種優惠政策交叉時,企業可選擇一項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能兩項或幾項累計執行。在本案中,該企業作為新辦企業可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的減免優惠,其后在兩年內又被認定為軟件企業,亦可享受軟件企業優惠,新辦企業未享受優惠的期限與之不得累計享受,兩種優惠政策是不同的,企業只可選擇其中的一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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