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簽訂合同進行的營業稅避稅籌劃
只要稅法在納稅人、行業、地區等方面存在著差異,就存在稅收籌劃的空間。
根據《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第七條的規定,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裝工程業務,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這條規定就給工程承包公司提供了稅收籌劃的可能。
[案例1]
建設單位甲有一工程找一施工單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組織安排下,施工單位丙最后中標,這時,若施工單位丙與建設單位甲簽訂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300萬元,建設單位甲支付給工程承包公司乙20萬元的中介服務費,工程承包公司乙應納營業稅(城建稅等附加暫不計算)20萬元×5%=10000元。
[籌劃分析]
若工程承包公司乙與建設單位甲直接簽訂合同,合同金額為320萬元,再把工程轉包給施工單位丙,完工后,乙向丙支付工程款300萬元。
這樣,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的規定,工程承包公司乙應納營業稅(320-300)×3%=6000元。
[籌劃結果]
因此,工程承包公司乙通過這種方式簽訂合同可少繳4000元的營業稅。
工程承包公司是否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將適用不同的稅率。
具體說,若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則適用建筑業3%的稅率;若不簽訂承包合同,則適用服務業5%的稅率。適用稅率的不同,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很好的契機。
[案例2]
南京峰晶實業公司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單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的組織安排下,施工單位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最后中標,于是,南京峰晶實業公司與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簽訂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200萬元。
另外,南京峰晶實業公司還支付給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10萬元的服務費用。此時,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應納營業稅(適用服務業稅率)為:
10萬元×5%=5000元。
[籌劃分析]
若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進行籌劃,讓南京峰晶實業公司直接和自己簽訂合同,合同金額為210萬元。然后,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再把該工程轉包給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完工后,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向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價款200萬元。
[籌劃結果]
這樣,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應繳納營業稅(適用建筑業稅率):
(210萬元-200萬元)×3%=3000元。
于是,通過籌劃,南京峰晶實業公司可少繳2000元的稅款。
根據《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第七條的規定,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裝工程業務,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這條規定就給工程承包公司提供了稅收籌劃的可能。
[案例1]
建設單位甲有一工程找一施工單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組織安排下,施工單位丙最后中標,這時,若施工單位丙與建設單位甲簽訂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300萬元,建設單位甲支付給工程承包公司乙20萬元的中介服務費,工程承包公司乙應納營業稅(城建稅等附加暫不計算)20萬元×5%=10000元。
[籌劃分析]
若工程承包公司乙與建設單位甲直接簽訂合同,合同金額為320萬元,再把工程轉包給施工單位丙,完工后,乙向丙支付工程款300萬元。
這樣,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的規定,工程承包公司乙應納營業稅(320-300)×3%=6000元。
[籌劃結果]
因此,工程承包公司乙通過這種方式簽訂合同可少繳4000元的營業稅。
工程承包公司是否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將適用不同的稅率。
具體說,若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則適用建筑業3%的稅率;若不簽訂承包合同,則適用服務業5%的稅率。適用稅率的不同,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很好的契機。
[案例2]
南京峰晶實業公司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單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的組織安排下,施工單位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最后中標,于是,南京峰晶實業公司與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簽訂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200萬元。
另外,南京峰晶實業公司還支付給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10萬元的服務費用。此時,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應納營業稅(適用服務業稅率)為:
10萬元×5%=5000元。
[籌劃分析]
若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進行籌劃,讓南京峰晶實業公司直接和自己簽訂合同,合同金額為210萬元。然后,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再把該工程轉包給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完工后,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向南京新陵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價款200萬元。
[籌劃結果]
這樣,南京魯風建筑工程公司應繳納營業稅(適用建筑業稅率):
(210萬元-200萬元)×3%=3000元。
于是,通過籌劃,南京峰晶實業公司可少繳2000元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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