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滯留大量的考生未領取的2009年度(含2009年度)以前的未達到全國通用合格標準的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和未達到本市合格標準的古漢語考試成績通知書,由于考試成績已超過有效期限,已基本無考生前來領取上述成績通知書,為此,我中心將停止發放上述成績通知書。在停止發放前,我中心定于2010年7月15日至7月17日最后一次發放上述成績通知書。仍需要領取上述成績通知書的考生,請務必在上述時間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成績通知書。在2010年7月17日前仍未領取的未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和本市古漢語考試成績通知書,我中心將不再發放,特提醒有關考生按規定時間及時領取。
2009年度(含2009年度)前職稱外語考試達到全國通用標準和古漢語考試成績達到本市合格標準,但尚未領取成績通知書的考生,也可于上述時間來領取成績通知書。
考生領取成績通知書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本人領取成績通知書,請出示準考證。
2、準考證丟失的考生,須本人前來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考生如知道本人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請先撥打96888222進行查詢(固定電話、聯通、小靈通用戶),領取時向工作人員提供報名序號并出示身份證。
3、他人代領成績通知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還須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4、領取成績通知書后,準考證由考評中心統一收回。
5、領取時間:規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