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考試和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日期均定為10月24日(周日)。全省2010年度統計中、初級資格考試各省轄市除宿遷市(宿遷市考生在淮安考區參加考試)外均設立考點。網上報名的網址為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報名時間2010年5月28日-6月9日,省各直屬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報名。
關于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關于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189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統計局共同負責?紕展ぷ鞯木唧w組織實施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工作由市統計局負責。
二、時間安排及考區設置
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考試和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日期均定為10月24日(周日)。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江蘇省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全省2010年度統計中、初級資格考試各省轄市除宿遷市(宿遷市考生在淮安考區參加考試)外均設立考點。全省高級資格考試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
三、科目設置、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科目仍設《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2科,初級資格考試科目仍設《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2科,中、初級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采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科目仍設《高級統計實務》1科,試題題型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作答,考試時間為3小時,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藍色、黑色墨水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橡皮等文具。“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但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者,可攜帶參考書籍、資料(非電子設備)入座。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ㄒ唬﹫罂冀y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者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考統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統計專業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得博士學位。
(三)報考統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ㄋ模﹫罂冀y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2. 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 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統計師資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業的綜合統計崗位上擔任主管職務2年以上。
4.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統計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獲得市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
。ㄎ澹﹫竺麠l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ι形传@得學歷證書的中;虼髮T盒5膽獙畢業生報考初級資格時,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即可。
五、報名組織
。ㄒ唬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現場交費的方式,網上報名的網址為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報名時間2010年5月28日-6月9日,省各直屬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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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登陸“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2、考生如實填寫《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工作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打印報名表。
3、網上完成報名的考生須于2010年6月10—11日到考生選擇的報名點現場確認和支付考試費用,否則視作放棄報名?忌F場支付2個工作日后請登陸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無錫市區考生到無錫市統計局(無錫市復興路118號天靈大酒店13樓1502室)進行資格確認,聯系電話:0510-88672677。江陰市考生到江陰市統計局,地址:江陰市澄江中路9號,聯系電話:0510-86860445。宜興市考生到宜興市統計局,地址:宜興市陶都路8號,聯系電話:0510-87986101。
4、考生到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證書(在校生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或證明)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初審合格后打。
。4)有效的業務工作年限的證明(單位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
(5)對于往年已參加過本項考試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參考的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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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資格終審的考生可于10月19日起登陸報名的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點注意事項:
1、各報名點在現場確認時應認真核對原件,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報名表上加蓋審核章。
2、報名點審核時應仔細核對考生報名表上所填“報名點”是否與審核收費點一致。不一致的請考生到所填報名點審核交費。
3、各報名點應將報名表按照報名序號從小號到大號依次整理,網報后臺系統收費標記由市統計局統一設置。
4、各報名點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并于2010年6月13日前將通過確認考生的信息和報名表等材料報送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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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選擇的“報名點”必須與“審核收費點”一致,否則,審核收費點將拒絕考生的審核申請。比如:選擇報名點為“江陰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區”審核點審核交費。報名點選擇錯誤的考生可按照下述第2條辦理。
2、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考生打印報名表后,網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打印后發現所填信息有誤,應在資格確認前登錄無錫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欄下載“網上報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請表”,填妥后傳真到85727361。傳真一個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陸網站打印更改后的報名表。
七、教材征訂
。ㄒ唬┬滦抻喌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根據新統計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均公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專欄網址域名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考生到所在市統計局送交有關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時可一并辦理考試大綱、考試指定用書及相關輔導材料的征訂事宜。
(二)教材征訂工作由江蘇省統計教育中心負責。首次教材征訂數上報時間為5月30日前,上報補訂教材數的時間為6月15日前。教材征訂單請及時以傳真形式上報省統計教育中心,傳真電話為:025-83315364,聯系人:孫曉東。
八、收費事宜
2010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按《江蘇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2003]124號、蘇財綜 [2003]41號)執行。具體收費標準是:中、初級考試每人收取報名考試費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高級資格考試暫按每人11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
附件:
二、201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征訂單(略)
三、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ㄒ唬┛忌诳荚囬_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課桌右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對?荚囬_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6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
。ǘ┛荚囬_始信號發出前,考生應按照要求在試題卷、答題卡規定的位置準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碼以及所在地區和單位等規定內容。
。ㄈ┲谐跫壴嚲眍}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對準答題號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凈后再重新填涂。試題卷所需要填寫的內容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高級考試均為主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題字跡要清楚、工整。
各級別考生除按要求填寫規定的內容以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其它任何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ㄋ模┲谐跫壙荚嚥扇¢]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
高級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和參考書籍、資料。
各級別考生嚴禁攜帶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人考場。
(五)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試開始后,要獨立答卷,嚴禁交頭接耳、交換試卷、偷看他人試題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資料。要保持考場安靜,禁止在考場內吸煙。
(六)考場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忌M入考場后,監考人員要認真核對準考證,對已經帶入考場的違禁物品統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荚嚻陂g,發現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要及時提醒、制止,對嚴重違紀者在考場情況記錄卡上記錄考生準考證號碼,取消其考試成績。
。ㄆ撸┛忌坏靡蟊O考人員解釋試題。對于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褶皺和污點等問題時,可以舉手詢問。
(八)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需中途暫離考場的, 須舉手示意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人員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ň牛┛荚嚱Y束前30分鐘,監考人員提醒考生時間?荚嚱Y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嚴禁考生將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監考人員要收齊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確認無誤封裝后方可離開考場。
。ㄊ┏鍘Э紖^主任、主考、巡視、監考等有關工作標志的人員外, 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