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人通[2008]29號
各市(州)人事局(職改辦)、統計局,省直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促進統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人事部、國家統計局研究決定,2008年繼續擴大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并確定我省進行試點。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08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89號)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人事廳、省統計局共同負責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省人事廳負責考試的指導、監督和考試實施;省統計局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準考證發放等工作。考試成績由省職改辦和省統計局公布。
二、考試對象
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經濟類金融、財政稅收、工商管理,會計、審計、計算機專業)工作,并符合我省規定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條件的在職人員(不含達到和超過國家規定離退休年齡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的考試。
三、考試實施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統計工作經驗,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模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廉潔勤政,愛崗敬業;取得統計師及相近專業中級資格5年以上。
2、具體條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8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統計工作10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統計工作20年以上;
(4)中專畢業,在縣(不含市、區)屬企事業單位或在森林、礦山、野外等艱苦條件下從事統計工作25年以上;
(5)符合我省破格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者。
3、行政機關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專職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大專學歷,專職從事統計工作滿20年的工作人員可由單位推薦參加考試(本條規定僅在2008年 考試期間有效)。
(二)考試方式
1、考試時間和科目:6月22日上午8:30至11:30 考試科目為《高級統計實務》
2、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統計相關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
3、本次考試只在蘭州設置考場。
4、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及身份證原件。
5、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計考辦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有效期5年。省人事廳、統計局參照全國合格標準,確定我省合格標準,報全國統計考辦備案;合格人員由省職改辦下發省內合格證,有效期至次年底。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1、報名時間定于200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2、報名時本人填寫《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呈報單位留1份,上報省統計局1份),經單位及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后,持以下材料及考務費到指定地點報名:
(1)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
(2)統計師或相近專業(與“考試對象”中所述一致)中級技術資格證書(符合“報名條件”第3條者除外);
(3)高級統計師報名表1份;
(4)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2張;
(5)考務費120元。
4月20日前各單位按隸屬關系向所在市州統計局或上級主管部門人事處報名;中央在甘及部隊單位到所在地統計局報名;
4月23日前各市州統計部門將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報名信息卡、考務費匯總后,經當地職改辦審核蓋章后報省統計局人事處。
四、考試用書
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高級統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定價5.00元,由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組織專家修改,并經人事部審定,中國統計出版社出版。需要購買《高級統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者,請在報名時預定。
五、幾點要求
1、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和評審是評價工作的兩個環節,報考人員考試合格后,還須符合甘肅省規定的申報高級統計師應具備的學歷、資歷、論文、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等基本條件及省職改辦(甘職改辦(1994)8號文件)規定的業績條件,才能申報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
2、各單位要按文件規定,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掌握條件,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偽造證書而取得考試資格、考場替考等違紀人員將嚴格按人事部第3號令嚴肅處理。
省統計局聯系電話:0931-2176143
省統計局地址:甘肅省統辦三號樓2114房間(廣場百盛商場南門正對面)。
甘肅省人事廳
甘肅省統計局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