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審計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高級資格評價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函[2008]1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號)和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8〕1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度審計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高級資格評價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參加審計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本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參加審計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中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08年年底。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可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日 期 |
級 別 |
時 間 |
科 目 |
10月19日 | 初、中級 | 上午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下午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 級 | 上午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提交信息、現場報名繳費的辦法。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考人員務必于2008年5月7日至17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填寫提交《北京地區審計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高級資格評價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二)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申報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一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后蓋章。
(三)持《申報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軍官證、護照,下同)、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與《申報表》同一底板二寸免冠照片一張(上述證件均為原件),于2008年5月14日至17日到北京建工培訓中心(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聯系電話:64165149)進行資格審核。其中報考高級審計師的人員還須提供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
(四)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須現場領取并填涂《報名信息卡》,在《報名信息卡》指定位置粘貼與《申報表》上同一底板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同時辦理繳費手續。
(五)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及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點規定的時間領取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其他
(一)考試咨詢電話: 63959161、63959162、1605700.
(二)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