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職改辦,市直有關部門、省部屬駐邯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06]16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市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6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06年10月15日舉行。具體時間及科目如下:
10月15日 | 初級 中級 |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
高級 |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二、報名條件及相關事宜
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的規定執行。
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有關要求進行。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06年5月16日至5月18日。
(二)報名要求:今年報名方式有所調整。
1、報名表及報名卡填涂
所有報名表均在邯鄲人事信息網上下載并打印,報名卡可到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218室領取(報名卡填涂說明可在網上查閱)。
報考中、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填涂《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1)一式兩份和報名卡一份;報考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填涂《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2)一式兩份和報名卡一份。
2、資格審查
個人申請并填涂報名表、報名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各一份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查蓋章,由主管部門審核后填寫匯總表(附件3)一份到邯鄲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218室報名。
3、照片要求
考生應提供本人近三個月內一寸彩色大頭像兩張(不含考試申報表、報名卡上照片)。人頭像要端正清晰。考生一定要認真按照此要求提供照片,否則不允許報名。因提供的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影響了報名和考試,責任由考生主管單位承擔。
四、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人事系統專業技術和執業(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字[2003]第56號)規定的標準收取,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初、中級每人每科35元,高級每人每科70元。
五、注意事項
1、考試申報表須由本人填寫,防止造成姓名、科目、級別、身份證號等識別錯誤。
2、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聲無編程功能)。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3、考場嚴禁攜帶手機、尋呼機及一切通訊工具,一經查出,按違紀處理。
4、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長期身份證進入考場。不能提供長期身份證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最后學歷的畢業證書和本人戶口簿進入考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5、考前一周領取準考證,不另通知。
附件1: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略)
附件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略)
附件3:單位報名匯總表(略)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