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審計局,省直及中直駐皖各單位、各大學: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5 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97號)和《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5]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2005年10月16日舉行,分初、中、高級三個級別。其中,初、中級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10月16日 |
初、中級 |
上午 0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下午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級 |
上午 0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下午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二、報考條件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和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號)規定,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其中:
1、參加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2、參加審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3、參加審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違反考試紀律,已按省人事廳等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發[2002]77號)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參加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全省統一報名截止時間為2005 年5月27日,逾期不予補報。報名時,考生根據報考條件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張,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事部門辦理報考資格條件初審及報名手續;在肥省直、中直單位考生到本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報考資格條件初審及報名,省人事考試中心不受理個人報名。各市、各單位按《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錄入規定》(附件2)錄入考生信息,于6月1-2日攜帶上述材料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3)統一到建工大廈9樓會議室(合肥市蕪湖路325 號),經省人事廳、審計廳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再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人員信息由各市自行刪除,于6月3日前將最終信息通過網絡上傳至省人事考試中心FTP站點。凡在報名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予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考場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考點設在省會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人事局和在肥省直、中直單位人事部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準考證,并及時發給考生;個人辦理準考證的考生可于2005年10月14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五、教材征訂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定教材發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各市、各單位在報名的同時征訂教材,填寫《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定教材征訂單》(附件4),于6月1-2日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六、考試費用
根據計價格[2002] 97號和皖價費[2004]357號文件規定,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按每人174元(含上繳國家部分)收取,高級資格考試費按每人250元(含上繳國家部分)收取。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資格審查費,余款在6月1-2日報名時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省直、中直各單位考試費全額上繳。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應攜帶簽字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無文字存儲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按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的通知》(皖人發[2002]78號)執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執行。
2005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任務重,考務工作十分繁重。各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準確上報有關材料和信息,確保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