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市財政增強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取得成效
2011年以來,廣東梅州市財政不斷增強縣以下基層政府和組織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有效緩解縣鎮基層財政困難和村級組織運轉困難,確保實現基層政權和組織“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政策目標,不斷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一、主要措施
。ㄒ唬⿵娀熑我庾R,加大對財力薄弱縣的幫扶力度。2011年至今,市級財政在自身財力薄弱、各項民生和重點項目支出壓力重的情況下,仍拿出3.12億元資金幫助縣、鎮加快發展,加大對縣、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民生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增強縣、鎮財政保障能力。
。ǘ┘涌炜h域發展,努力增強縣級財政內生能力。指導各縣做好收入征管,督促和幫助縣級有效解決征管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收入增長考核辦法,及時落實收入任務,強化收入責任,努力提高各縣消化縣級基本財力缺口水平,增強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
。ㄈ﹥灮С鼋Y構,保障各項民生支出。全市財政部門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政策目標,不斷優化支出結構,繼續加大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保障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文化科技等社會事業健康穩定發展。2012年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42.48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69.21%,比去年同期增長12.39%。
二、主要成效
(一)基層干部待遇普遍提高。一方面從2011年起,各縣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干部職工的津貼補貼150—500元的標準,大幅提高了全市各縣財政供養人員的工資水平。另一方面各縣從2011年6月起普遍將村干部每月待遇提至1000元以上,提前1年實現村干部每月待遇不低于1000元的標準。
。ǘ┬罗r保標準得到全面提高。全市從2011年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從去年120元提高至200元,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單位負擔部分從去年人均60元提高至120元,進一步提高了我市縣級社會保障水平。
。ㄈ┺r村基層組織經費得到保障。大部分縣實行按鄉鎮人口和地域面積,將鄉鎮劃分成“較大鎮”和“一般鎮”兩個檔次,分別按一年120萬元、100萬元的標準撥付保障經費,有效調動了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ㄋ模┟裆椖拷ㄔO力度加大。財力的增加,各縣從2012年起重點加快醫院、農田水利、教育設施及博物館等文化基層設施建設投入,通過完善城鄉基礎設施,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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