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目前對于“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的影響,已經從企業溝通上升到了“兩會”代表委員提案層面。
北京4月面授:營改增企業涉稅風險自查糾正與稅負控制>> 更多財稅實務面授課程>>
現代融資租賃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稅收優惠,如果沒有政府的稅收優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各國的融資租賃業就不會有如此快速的發展。因此“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的影響,既在考驗著我國的稅收制度,也在考驗著整個融資租賃市場的統一性和適應性。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就融資租賃行業的財稅問題提交提案,希望有關部門繼續推動解決、促進融資租賃行業健康發展。
記者了解到,自去年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以下簡稱“營改增”)推廣以來,許多融資租賃行業人士已經多次與相關部門就此進行溝通,但未見成效。“營改增”到底觸動了融資租賃的哪根神經?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融資租賃行業人士對“營改增”如此敏感,核心還是融資租賃被列入“營改增”試點以后,稅負增加的問題。一份資料顯示:從最早試點的上海來看,“營改增”使多數試點行業和企業稅負減輕明顯。但對融資租賃業而言,稅負較營業稅則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在于融資租賃業營業稅按差額納稅,即有形動產價款和相應的銀行利息扣減后再納稅,稅率為5%。而“營改增”后,稅基未變,稅率則由5%提高到17%,直接提高了12個百分點,稅負比營業稅增加了近3倍。去年國內9家金融租賃公司2012年實際稅收入庫營業稅6.87億元,若按增值稅模擬測算,繳稅金額約為19.95億元。大幅增加的稅負,租賃公司自身難以化解承受,轉移給下游承租企業,則將勢必導致企業只能放棄融資租賃方式,從而給融資租賃業的未來發展蒙上陰影。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工作委員會專職常務副會長屈延凱等人士在調研后形成的一份報告中也表明,“營改增”后,融資租賃公司售后回租業務利潤被稀釋甚至毫無利潤可言、直租業務利潤水平下降。此外,融資租賃業務周期比較長,一般多于3年。在直租業務占比高的融資租賃公司,前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一般都有大額進項稅額,無需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稅費繳納都集中在租賃期末,即2015年之后,而2015年我國很可能將取消營業稅,所以企業擔心屆時將不再存在財政扶持資金了,流轉稅增加的部分享受不到優惠。
目前對于“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的影響,已經從企業溝通上升到了“兩會”代表委員提案層面。但事實上,“營改增”政策的實施也是一步一步展開的。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試點“營改增”新政,2012年9月1日起逐漸在北京、江蘇、安徽、福建、廣東等地展開。為什么在上海試點過程中沒有發現這樣的問題?
此次“營改增”試點推廣后,人們議論最多的就是這樣兩個問題: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方式和即征即退起點3%的基數問題。有業內人士曾表示,在上海地區,做回租業務是按租息(租賃公司的利息收入)開票(開具增值稅發票);做直租業務可以一次性開票;即征即退的分母是租息,而不是租息減去財務利息支出。可能上海市各個區針對不同的融資租賃公司反映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把一些問題化解了。在這個背景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沒有看出有什么問題。此外,對于即征即退起點3%基數如何確定的問題,上海市的做法分母有的按息差(租息減去財務利息支出),有的按租息,每個地區有差異。北京市要求分母是本金加上租息,這就意味著原來按照5%交稅,現在按照17%交稅不給退稅,結果就是融資租賃公司的稅負增加。
同時也有人士進一步解釋,目前我國很多地區對于融資租賃業務的政策是不同的,在稅收的征收上也有差異,比如上海國稅和地稅沒分家,在稅收的具體操作上更容易統一,但在其他地區則比較困難。此外,不同地區對于融資租賃的優惠政策也不相同,這樣就造成了“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后,不同地區融資租賃企業難以適應的現象。此外,雖然同為融資租賃行業,但卻各具不同業務特點,不同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承擔的流轉稅負存在較大差異。同一融資租賃行為可能適用完全不同的納稅方式。如果是租賃貨物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融資租賃行為,經相關部門批準有資質的融資租賃公司雖然繳納的是營業稅,但實際上僅是對租賃服務增值部分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而不具有資質的租賃公司必須按租賃額全額的5%繳納營業稅,后者稅負明顯偏高;如果是租賃貨物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融資租賃行為,其增值額是按17%繳納增值稅,有資質的融資租賃公司按增值額5%繳納營業稅,當承租方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不繳納增值稅的行業,由于不具有資質的融資租賃公司其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承租方無法抵扣,有可能使融資租賃公司不得不承擔該業務的增值稅款,從而提高其流轉稅稅負。這種各地政策不一致、同一行業內不同資質企業享受的政策不同,實際上也是“營改增”試點推廣以后觸發的行業老問題之一。
另外的一個問題就是,此次“營改增”試點推廣后,許多融資租賃行業的人士呼吁將融資租賃列為金融行業,這就可以很好地解決稅收增加的問題。事實上可以說,目前融資租賃行業所從事的,實質上是一種金融行為。但是目前的融資租賃公司有三類,其業務實質都是金融服務,卻由銀監會和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分別審批和監管,適用政策也有所不同,這樣就涉及融資租賃行業應如何定位的問題。這也是“營改增”試點推廣后觸發的融資租賃行業的又一個老問題。
雖然“營改增”試點推廣后融資租賃企業對于稅收增加反應強烈,但也有不同的聲音。有人士表示,“營改增”后,由于企業租入設備能同樣抵扣17%增值稅,市場需求大大激活,一些企業提出稅負有所增加,呼吁采取相關措施,進一步促進該行業的快速發展,無非是希望政府能再給更多的支持而已。現代融資租賃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稅收優惠,如果沒有政府的稅收優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各國的融資租賃業就不會有如此快速的發展。因此“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的影響,既在考驗著我國的稅收制度,也在考驗著整個融資租賃市場的統一性和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