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國政府部門開始一項雄心勃勃的流轉稅制改革,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政策。
2012年1月1日,增值稅試點改革率先在上海啟動,隨后,試點地區又擴展到其他主要城市或省份,例如,北京和廣東分別在2012年9月1號和11月1號開始試點。我們預期增值稅改革試點地區有望在2013年上半年擴展到整個中國,隨后,試點的行業范圍最終將涵蓋其他營業稅應稅的服務行業。
實行營改增主要出于兩個考慮,首先,營業稅被普遍認為是低效率、過時的稅種,不適合現代經濟發展。營業稅對供應鏈的每個交易環節都征稅,導致對企業間提供服務和向最終消費者提供的服務重復征稅。其次,多年以來,中國實施的是雙軌制流轉稅體系,即對貨物征收增值稅,對服務行業征收營業稅。營改增則將最終建立一個統一的流轉稅稅制。
營改增的早期實施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功。譬如,根據上海財政稅務局的統計數據顯示,90%以上的企業因為增值稅改革減輕了稅負。又例如,營改增后,制造業企業可以就支付的服務費獲得并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比起營業稅稅制相比,營改增后許多跨國公司在服務進出口處理方面受益良多。
改革逐步推行過程中,財稅部分仍需謹慎制定政策。目前尚未納入營改增范圍行業包括房地產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電信郵政業以及娛樂業。而在國際上,這幾個行業通常被認為是最難推行增值稅的行業,因為這些行業或者例如房地產建筑業已經被征收多種其他稅費,任何形式的稅改都將對宏觀經濟產生重大影響;或者例如金融保險業等行業“附加值”難以被計量。
縱覽全球,其他國家也在應對日益增加的電子商務交易與數碼產品帶來的挑戰,例如越來越多的服務只需點擊一下鼠標即可跨國提供。對增值稅等稅費的征管和推行需要政府具有高度的創造力,以采取新的應對措施,替代根據地理位置對企業進行征稅的傳統法規。在大眾日漸精通高科技的時代,稅務機關需要建立一套不但適用于現在,更應適用于未來的完備增值稅稅制。
盡管營改增伊始已取得成功,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向新行業的擴展,接下來的一年仍將面臨很多挑戰,由以下幾點可見一斑。
首先,不同于有些對所有貨物和服務適用單一的增值稅稅率的國家,中國采用不同的增值稅稅率,包括小規模納稅人為3%,現代服務業為6%,交通運輸服務為11%,部分食品銷售為13%,普通商品及有形動產租賃則是17%.采用多個稅率的問題在于可能造成相類似服務卻適用不同稅率,也可能由于稅制安排導致造成競爭加劇。舉例而言,物流服務適用6%增值稅,而交通運輸服務適用11%的增值稅。企業可能從不同服務提供方處購買服務,而后者適用不同的稅率,這不僅增加了復雜性,而且會使企業面臨由于系統設置錯誤而抵扣進項稅的風險。
其次,在營業稅體制下,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營業稅征管,很容易造成不同省市稅務機關給出不同的解釋和采納不同的程序。與此相反,新的增值稅體制則由中央政府部門統一管理。盡管如此,營改增實施以來,已有早期跡象表明不同試點地區稅務機關采用不同的程序,問題逐漸顯現。例如,營改增下就出口服務是適用零稅率還是免征增值稅做出相對詳細的規定。此項稅收政策意義重大,尤其是對于提供跨境服務的跨國公司而言。然而,在實踐中,一些稅務人員在實施細則出臺之前不準備實施該項優惠政策,而另一些稅務人員則已讓納稅人自行確認是否適用出口零稅率或免稅政策。這對在不同省市都開展業務的集團公司的而言,不僅增加了合規性成本,而且還導致了納稅人的困惑。業界普遍希望在未來幾個月能解決這些改革初期的陣痛問題。
第三,企業在營改增過渡期遇到的許多問題都與增值稅目前只適用于部分省市部分服務行業有關。那些在不同省市有多家分子公司的集團公司面臨挑戰。營改增啟動后,許多公司都呼吁改革推進越快越好。一旦增值稅推廣至所有省市所有行業,從系統和流程的角度來看,征管和實施反而更簡單。
2013年將是營改增實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我們將會看到營改增如何進一步深化。改革伊始,財稅部門已提議就建筑業服務征收11%的增值稅,相比之前3%的營業稅,意味著稅率大大提高。但是,由于房地產市場目前相對平穩,此政策是否仍然適用,以及該如何對房地產市場交易征稅等問題都很關鍵。
同樣的,由于大多數國家都對金融保險服務實施增值稅免稅政策,財稅部門是否按原計劃對這些服務征收增值稅,讓人拭目以待。財稅部門需要權衡稅收收入增長和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服務體制孰重孰輕。
最后,就宏觀經濟層面而言,稅制改革需要以更長遠的眼光來衡量。相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現在平均19%的增值稅稅率,中國的增值稅稅率仍處于相對適中的水平,從而鼓勵服務業的發展,也和十二五年規劃的重點產業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