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解決往來內地與港、澳間跨境工作個人雙重征稅問題,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公告,就在內地與港、澳間雙重受雇的港澳稅收居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進行明確。
公告稱,港澳稅收居民在內地從事相關活動取得所得,應僅就歸屬于內地工作期間的所得,在內地繳納個稅,可就符合條件部分在內地免予征稅。
公告還強調,港澳稅收居民一次取得跨多個計稅期間的各種形式的獎金、加薪、勞動分紅等,仍應按照國內稅收規定確定的計稅期間,并分別情況計算個稅應納稅額。
該公告適用于自2012年6月1日起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