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銀行發布的報告稱,目前中國對正式部門職工的稅費仍很高,遠遠高于經合組織國家的平均水平,甚至要稍高于歐盟15國的水平。任何一份報告都有自己的計算標準與評價體系。世行報告一經發布,再度引發中國稅負高低之辯,針對報告內容,記者近日進行了采訪。
社保費屬“稅負”范疇嗎?
在世行報告中,平均稅楔作為計算稅負水平的主要依據。根據報告,中國正式部門勞動者的平均稅楔近45%,不僅超過了歐盟15國的水平,也超過了包括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
根據世行的解釋,稅楔的算法為(總勞動成本-凈工資收入)/總勞動成本。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解釋,稅楔是一個很學術的詞匯,是企業勞動力成本和員工實際工資的差額,這個差額涉及稅收,也涉及社保費等內容。
社保費,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這些雖不是法定意義上的稅收,但具有強制性,在西方一些國家,社保費是以社保稅的名義征收的。在我國社保費征收主要由稅務機關負責,采用代扣代繳方式,是一種準稅收收入。
楊志勇指出,宏觀稅負的統計口徑分為狹義和廣義,從狹義口徑看,我國的宏觀稅負并不高,但從廣義看,宏觀稅負在世界比較中已不低,當然,稅負高低是個相對概念,也要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相結合。
我國社保費繳納比例高嗎?
根據世行報告,對中國低工資勞動者來說,由于社保繳費的基數很高,為所在城市平均工資的60%,其邊際稅負極為沉重。
在我國,社保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于300%。
對企業而言,尤其是中小企業,社保費繳納壓力較重。稅收可能會有政策優惠,但社保費必須繳納。“去年公司利潤1.65億元,繳稅1.58億元,繳社保費4000萬元左右。”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財務人員告訴記者。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曾撰文指出,我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于稅前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如果再加上公積金繳費,則可能超過60%,我國社保繳費比例數倍于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但老百姓實際享受到的社會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圍卻相差甚遠。
白重恩同時指出,我國應在稅收因素不變的情況下,降低企業和個人社保繳費比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這樣雙管齊下,可以切實做到降低中低收入民眾的稅負,縮小貧富差距。
報告對我國有哪些借鑒?
世行版的稅負報告與一經發布,立刻引發討論不斷。
業內人士指出,應該客觀看待這些觀點,對我國的借鑒意義是,我國稅制改革和調整也要適應世界稅制格局的規律性,構建一個適合我國稅情和國情的稅負水平的評價標準和體系。
目前,世界各國呈現出帶有共性的發展格局,我國與世界通行稅制格局存在差異,例如在國際稅制發展方向上,個稅因為更能發揮稅收削峰平谷的作用,很多國家也在增加其在稅收中的總比重。
“我國應適應國際稅制調整的大趨勢,不斷完善稅制結構,加快腳步增加個稅等直接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相應降低間接稅的比重,同時降低增值稅、消費稅等的稅率。”楊志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