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出臺《關于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意見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可通過電子形式出具。消費者如要求團購網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經營者也應當用紙質或電子方式出具。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今后消費者可以向團購網站索要發票,而團購網站未來也可以為消費者出具電子發票。
近來,我國網絡購物的快速發展已受到了相關監管部門的關注。隨著國家相關管理制度的陸續出臺,電子發票正逐漸走入網購消費者的視野。
我國試點應用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與電子商務同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電子發票也由稅務機關統一發放給商家使用。發票號碼一般會采用全國統一編碼方式,并采用稅務機關授權的電子簽名等統一的防偽技術。在發票電子化條件下,商家可以在線領購、在線開具和在線傳遞發票。
今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等國務院八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稱,今年將在北京、廣州等國內20多個省市深入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其中開展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
八部委在通知中表示,我國將開展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其中,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將負責研究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制度,制定網絡(電子)發票管理暫行辦法及標準規范,并將研究安全網絡(電子)發票系統和網絡(電子)發票管理與服務平臺的建設思路。
由于電子發票的使用和稅收管理密不可分,因此,通知中還明確,我國今后將規范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促進網絡電子發票與電子商務稅收管理的銜接。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員馮林認為,在開展電子商務的過程中,推廣使用電子發票可以很好地適應電子商務無紙化、高效率、虛擬化、全球化的特點。電子發票的使用不僅可以完善稅收管理手段,并且能為加強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奠定基礎。
電子發票不影響電商運營
“在淘寶網店買東西,多數店家都沒有正規發票。有些商家雖然會答應以后郵寄紙質發票,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由于無法取得發票,在購物過程中消費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經常在網上購物的林女士說。在林女士看來,電子發票應用后,網購消費者的權益會更有保障。
其實,提供購物發票對于很多電商企業而言并非難事。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莫岱青認為,現在國內很多電子商務企業都能夠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在工商部門注冊過的不少國內電商企業,如京東商城、當當網、馬薩瑪索等均有提供發票這項服務,只要消費者在購買時選擇要發票,發票就會隨商品一起寄出。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電子發票應用后,對于像京東商城、當當網以及亞馬遜中國這類已經在工商部門注冊的電商企業來說,相對于使用紙質發票,由于不再使用打印發票設備和耗費紙張打印發票,實際上會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
不過,目前我國不少開展網絡購物業務的網店并不具備開發票的資格。如果今后要開發票,這些網上小賣家必須先進行工商注冊,領取個體工商業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為此,一些業內人士擔心,國家推廣電子發票后,網上小賣家會因為成本上升而陷入發展困境。
對此,有關專家認為,國家有關部門考慮推廣應用電子發票,著眼點是加強網絡交易行為的監管,使電子商務的發展逐漸納入規范化發展軌道。對于互聯網上以淘寶網店為代表的眾多小賣家而言,即使電子發票應用了,其成本也在可控范圍內,因此大可不必為此擔心。與實體經濟的稅收征管類似,稅務機關一定會綜合考慮網絡商家的實際情況,并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例如,對于銷售額較小的商家采取少量定額的發票管理方式;或是采取電子賣場提供商如淘寶統一代開發票等管理方式。
構建適用的電子發票制度
分析人士認為,在電子商務中應用電子發票,從長遠而言,不僅有利于保障消費者權益,而且也有利于電子商務企業健康發展。
專業人士認為,在我國,電子發票的推廣應用屬新生事物,為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有關部門在推廣之初,就應在電子發票應用制度方面做好設計。
莫岱青認為,電子發票在推廣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需要制定合理的配套政策,考慮盡量不增加開票電商企業的運營成本,減輕“小微”電商企業的經濟壓力。
他建議,可以考慮根據網店的成交訂單數、銷售額、利潤等經驗指標,實施“差異化”的稅收政策,也可根據不同細分行業進行征稅,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稅收征管方式。如針對網上的眾多“小微”電商,可嘗試采用“分等級制度”的開票繳稅方式,在規范電商經營的同時,扶持網絡交易活動的發展。
阿拉木斯認為,電子發票的應用為國家計稅和征稅提供了便利。同時,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網絡消費者索要發票難,網購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的問題。但電子發票應用后,可能出現假電子發票的問題。為此,有關部門應提早規劃,采用有效的安全認證技術,以保證電商和消費者的用票安全,未雨綢繆,用高技術防止未來假電子發票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