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關稅[2011]27號),文化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對2011年提出申請的動漫企業進口開發生產用品的免稅資格進行了審核。經審核,以下企業獲得享受《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所規定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免稅資格有效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序號 企業所在地 企業名稱
1 北京 北京迪生動畫制作有限公司
2 天津 天津畫國人動漫創意有限公司
3 上海 上海幻維數碼創意科技有限公司
4 上海 上海河馬動畫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5 江蘇 蘇州歐瑞動漫有限公司
6 江蘇 江蘇卡龍動畫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7 湖北 海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8 廣東 深圳博克斯數碼動畫有限公司
9 陜西 西安長風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10 陜西 陜西嘉荷空間圖像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上述企業可持動漫企業認定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到其所在地海關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上述企業應按照《文化部關于轉發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的通知》(文產發[2011]34號)的有關規定,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提出年審申請,不提出年審申請或年審不合格的企業,其動漫企業進口免稅資格到期自動失效。2012年計劃新申請免稅資格的企業應按文產發[2011]34號的規定于2012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