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11月16日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及上海試點相關政策規定,明確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先行試點。按照推進計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稅收改革力爭在“十二五”期間逐步推向全國。這就意味著,在未來4年內,在全國范圍內全行業將告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那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將對印刷行業帶來哪些變化呢?11月18日,《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采訪了一些業內專家。專家們表示,印刷企業可享受進項稅優惠,對物流、租賃有形動產、文化創意等有利好,希望印刷業被納入現代服務業。
企業可享進項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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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有關專家認為,繳稅變化多少,跟企業進項成本關系較大。稅收改革新政策有利于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意在保證增值稅規范運行的前提下,基本消除重復征稅。根據試點方案及相關政策,印刷業作為加工服務型行業,目前還沒有被明確劃歸到現代服務業。業內專家表示,增值稅開出4檔稅率,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由于印刷行業不屬于現代服務業,在增值稅方面,印刷行業享受不到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北京華聯印刷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熊潤民表示,稅收新政對印刷行業基本上影響不大,目前行業執行的增值稅稅率仍然是17%的稅率。
北京昊天國彩印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郭鐵軍表示,這次稅改試點方案,并不是對印刷行業一點好處都沒有,有好處的地方是拓寬了企業取得的進項稅的范圍,從而增加了可用于抵扣的進項稅額。因此,相對來說企業能降低稅負。
在仔細研讀稅改試點方案的基礎上,郭鐵軍說,在銷項稅方面,印刷企業可以說沒有享受到該稅收優惠政策。但在進項稅方面,以前不能用于抵扣的行業開具的發票,如按照稅改新政,現在可以進行抵扣了,比如取得研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物流輔助和鑒證咨詢等現代服務業的發票;再有就是如運輸、物流部分,稅改前,只能按運費金額的7%可以進行抵扣,而像公路、船舶、鐵路、航空、快遞等行業取得的一些定額發票或不能明確區分出運費的發票是不能抵扣的。稅改后,運輸、物流企業不再繳納營業稅而改征增值稅后,其開具的發票就可以用來抵扣了。他進一步補充說:“對一般大中型印刷企業來說,物流成本在企業成本里大概能占到5%~8%左右。”
目前,印刷企業最大的稅負是增值稅。郭鐵軍表示,印刷企業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出版社和雜志社,這些單位一般都要求印刷企業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此次稅改,對印刷企業銷項稅來說沒有任何改變,但對取得進項稅這塊來說對印刷企業是有所益處的。
有利于小微印企租賃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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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增值稅改革后,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等動產的增值稅進項稅可以抵扣,稅率為17%。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之前由于是征收營業稅,因此兩者征稅政策沒有得到統一。此次稅改,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增值稅稅率定為17%,與自購動產進項抵扣政策完全得到統一,有利于我國租賃行業的發展。
在印刷行業,中小印刷企業居多,資金不足,融資難是普遍現象,因此企業在購買印刷機械設備時,除從銀行等正規渠道貸款外,多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購入設備。在試點方案及相關政策中,將有形動產租賃稅率設定為17%.這對于印刷機械設備出租企業、承租企業在稅收上有什么影響?
有專家認為,對企業出租自產的有形動產時,稅改前,重復納稅的因素明顯,稅改后,出租企業只需要繳納一道增值稅即可,避免了重復征稅,且其主要進項均可以得到抵扣。對企業出租外購的有形動產時,稅改后與稅改前比較,企業所有的成本都可以得到抵扣,而銷項稅額卻要分4年實現。
從融資租賃業務方面講,試點方案及相關政策對融資租賃企業更為有利的是,《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二條第四款中規定:經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這樣,融資租賃企業稅負減少,且由于下游企業得到抵扣,其業務范圍擴大,因此得到了雙重的利益。
對此,郭鐵軍也表達了相同意見,他表示在稅改前,如果企業資金充足,一般不會采用融資租賃的方式,因為企業租賃設備的時候,在支付全額款項之前,設備產權歸出租方,承租方取得的發票是不能進行抵扣的,因為出租方只能給承租方開具服務業發票,不能開增值稅發票,這對承租方來講是不劃算的。從試點方案及相關政策看,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入設備,設備出租企業則必須按新稅政規定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這對于資金相對不足的小微印刷企業來說就能取得實質性的收益,從而大幅降低其增值稅稅負。這樣也改變了稅改前采用其他結算方式購入有形動產能取提增值稅發票的不合理的地方,進一步體現了稅改的公平性。
糾結于13%還是17%,向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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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在印刷行業,多數情況下,約定俗成執行的是17%的增值稅稅率;只有在個別情況下,有可能執行13%的稅率。對于印刷企業而言,開具13%的稅率發票還是17%的稅率發票,關鍵要看出版社的臉色。因此,有人戲言,執行哪個稅率,是印刷業與出版業的一個博弈。與此同時,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低稅率讓業內人更愿望將印刷業納入到現代服務業。
如果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購紙張,印刷有統一刊號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刊,都應該執行13%的增值稅稅率。但現實是,很多出版社要求印刷企業執行17%的增值稅稅率,其目的當然是出版社為自身利益考慮。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集團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印刷企業當然愿意按照13%的稅率開具發票,但在很多情況下,出版社讓印刷企業出具17%的稅率發票,這樣有利于出版社控制成本。
客觀地說,17%的稅率,對出版社是利好,但對印刷企業就不公平,畢竟出版的利潤怎么也比印刷的利潤要高。那么,出版社能不能讓利印刷企業呢?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集團相關部門負責人說:“北京地區的出版社較少執行13%的稅率,外地出版社多年來一直在增加稅率。其實,這就是出版行業與印刷行業的一個博弈。如果印刷企業要求出版社執行13%的稅率,那出版社就不在你的企業印書了。”
郭鐵軍說:“目前,只有很少一部分業務執行13%的稅率,這部分業務得是有書刊號、自購紙,也就是加工的時候除知識產權外其余產權歸你,實際就是企業一站式服務,同時還得讓出版社或者雜志社接受。”他表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在這方面現在還沒有界定得特別清晰,這是造成印刷企業與出版社、雜志社產生稅率矛盾的主因。
一位不愿具名的出版人向《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表示:“作為出版人,客觀講,13%的稅率對印刷企業是公平的。但在實際操作上,站在出版社的利益上考慮,肯定要印刷企業執行17%的稅率。這次稅制改革,我到現在還沒有看到相關明確的說法。”
郭鐵軍也表示:“現在國家相關文件確實界定得不那么清晰,因此在具體執行上都得靠印刷企業跟出版社去協調。出版社如果能接受,印刷企業就開具13%的發票,那樣的話,印刷企業就能多4個百分點的利潤。”
為了能享受到更多的國家稅收政策,近年來,印刷行業協會、印刷企業高管曾在不同場合多次向政府相關部門呼吁把印刷業納入到現代服務業。但時至今日,國家相關部門并未給出明確答復。對此,郭鐵軍表示:“印刷行業能不能說服國家相關部門把印刷業納入到現代服務業,我覺得還要假以時日。國家一直把印刷業歸為服務加工業,不列為純粹的服務業,故此國家不會輕易‘松口’。”
相關信息
稅改試點的主要內容
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的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研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物流輔助和鑒證咨詢等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
納稅人原享受的技術轉讓等營業稅減免稅政策,調整為增值稅免稅或即征即退;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服務,可抵扣進項稅額;試點納稅人原適用的營業稅差額征稅政策,試點期間可以延續;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仍歸屬試點地區。
計稅方法
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計稅依據
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為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
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
服務貿易進出口
服務貿易進口在國內環節征收增值稅,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