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媒體近日報道,在一份針對中小企業的調查中,數家企業普遍反映稅費負擔重,企業經營有近一半左右的利潤繳了各種稅費,呈現出“掙的少繳稅卻不少”的經營現狀。中小企業協會會長李子彬表示,我國中小企業的實際稅負普遍已超過經營利潤的30%.對此筆者以為,這主要在于我國的現行稅制不盡合理,中小企業增值稅、營業稅等間接稅存在比重過大的狀況亟待改進。
與多處于壟斷行業且利潤相對豐厚的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多處于競爭性領域,利潤較為微薄。同樣的稅費占各自利潤的比例,大企業要明顯低于中小企業。再加上我國稅制結構不合理,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占稅收比重超過60%.流轉稅不像所得稅,對企業所得征稅,能做到“掙的少交稅也少”,而流轉稅對商品、勞務的銷售額和營業收入征稅,往往是“掙的少繳稅卻不少”。這樣一來,會導致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利潤少,繳稅卻不少,進一步加劇了其稅負。
關于我國稅制不合理、稅負過重的聲音,近幾年一直存在。之所以當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掙的少繳稅卻不少”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增值稅、營業稅等間接稅比重過大,而所得稅、財產稅等直接稅的比重較小甚至缺位造成的。前不久財貿專家高培勇曾指出,我國間接稅收入與直接稅收入在稅收中的比例大約為7∶3.這不僅是中小企業不堪重負的一個原因,而且也是造成稅負轉嫁進而推高物價,促生諸多民生難題的一個因素。
從本月1日起,我國對小型微利企業和服務業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上調;從明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并且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這些結構性減稅政策雖然會使一些中小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稅負,但無論從廣度還是深度上來講,中小企業其實受惠的程度還很有限,并不能完全解決“掙的少繳稅卻不少”的問題,更不能解決間接稅與直接稅比重嚴重失衡的問題。
因此,我國必須加大稅制改革力度;而且,稅制改革應該以解決中小企業稅負過重的現實突出問題為切入點。在盡量壓縮間接稅征稅空間、降低間接稅稅率的同時,盡快開征房產稅、贈與稅、遺產稅等直接稅種,從而盡快實現征稅重點由間接稅向直接稅轉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稅制不合理問題,實現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