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根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并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試行)》(國稅發[2011]71號)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應以納稅人的需求為導向,提供針對性的納稅服務,以風險為導向,實施科學高效、統一規范的專業化管理。通過有效的遵從引導、遵從管控和遵從應對,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提高稅法遵從度,降低稅收遵從成本。
該規程適用于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稅收服務和管理。省稅務機關確定的定點聯系企業的稅收服務和管理參照本規程實施。
該規程分別從納稅遵從引導、納稅遵從管控、納稅遵從應對和納稅遵從保障等四個方面分別對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做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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