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新西蘭簽訂收入避免雙重征稅及防止逃稅協定,這是香港簽訂的第17份同類協定。
香港與新西蘭簽訂收入避免雙重征稅及防止逃稅協定,這是香港簽訂的第17份同類協定。財政司司長曾俊華12月1日在奧克蘭與新西蘭副總理兼財長英格利希簽署了上述協定。曾俊華表示,該協定可鼓勵香港和新西蘭的投資及人才交流,從而加強兩地的雙邊關系。
在該協定下,香港的公司從當地設立的常設機構所得的利潤,如果源自香港,在新西蘭所繳納的稅款,將可根據香港的稅務法例,從香港所征收的相關稅項中抵免,避免雙重征稅。
香港居民在新西蘭收取并非源于在當地所設常設機構的股息收入,向新西蘭繳交的預扣稅會降至15%;符合特定資格的受益人的預扣稅率更會降至5%甚或0%。
香港居民于新西蘭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率會以5%為上限;新西蘭向香港居民征收的利息預扣稅率將降至10%。
該協定生效之后,將取代現時提供同樣優惠但僅限于空運業務收入的有限度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協定亦不影響現時有關航運業務收入的互惠課稅寬免所提供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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