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8項規章列入今年稅務部門規章立法計劃,其中包括修訂《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辦法》,與財政部聯合修訂《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修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稅收違法案件檢舉管理辦法》,與監察部、人事部聯合制定《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一類立法項目6件;修訂《稅務部門規章制定實施辦法》、修訂《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辦法》等二類立法項目2件。
據介紹,稅務總局各單位將認真做好規章草案的起草、審查和征求意見等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盡早形成規章送審稿。審查單位會從合法性方面對規章送審稿進行研究、審查,確保規章草案與上位法相一致、與同位法相協調,以維護稅法的統一和完整。被征求意見單位也要認真研讀規章內容,按時回復書面修改意見。對列入一類規章立法計劃的項目,起草單位和審查單位要抓緊工作,確保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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