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收入快報統計,今年1月~8月,全國共征收非居民企業稅收387.45億元,比2008年同期增長46.3%。其中,企業所得稅289.17億元,比2008年同期增長59.6%。通過源泉扣繳企業所得稅235.1億元,比2008年同期增長115.2%。
今年以來,各級稅務機關以維護國家稅收主權為己任,在建立機制、完善制度、稅法宣傳、強化管理上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力度,確保非居民稅收保持大幅增長的態勢。
江蘇、北京、山東、浙江等地國稅局建立非居民稅收管理專業化工作機制,把非居民納入日常稅收管理并作為分類管理的一個類別,建立健全非居民稅收管理崗位,配備足夠的專業人才,緊緊抓住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稅源植根于居民企業這一特點,加大對居民企業的稅法宣傳力度,確保新企業所得稅法源泉扣繳規定落到實處。安徽、青島、青海、大連、深圳、廈門等地國稅局和深圳、青島等地地稅局,加強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工作,落實扣繳登記和合同備案制度,輔導扣繳義務人及時準確扣繳應扣稅款,建立管理臺賬和管理檔案,尤其抓好對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行為的監管。四川、江西、重慶等地國稅局在全面加強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的基礎上,以重點建設項目為重點,突出抓好非居民稅務登記、申報征收以及相關境內機構和個人資料報告工作,抓好對非居民企業派遣員工到境內提供管理、設計、認證、咨詢服務進行調查并依據國內稅法和稅收協定正確判定其納稅義務,做好2008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山西、湖南、湖北、天津、河南、河北等地國稅局重點對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項目、境內企業向非居民企業派發股息、分配利潤、支付利息以及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收益等稅源,加大專項檢查和調查力度,查處偷逃騙稅行為。山東、北京、上海、重慶、天津、廈門等地地稅局加大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的管理力度,防范稅收流失。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據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我國境內的企業,通常為外國的居民納稅人。非居民企業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企業,如外國企業在我國設立的分公司、代表處以及提供勞務的場所等;另一類是未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我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如通過間接投資取得來源于我國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轉讓財產收益等的企業。兩類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和稅收管理方式不一,第一類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5%,實行企業自行申報繳納稅款方式;對第二類企業采取源泉扣繳方式,所得稅稅率減按10%執行,一般由支付上述所得的我國境內企業在支付或到期應支付時代扣代繳。
據了解,非居民企業稅源具有突發性、跨境流動性以及隱蔽性特點,稅收政策界定和納稅義務判定難度較大,稅源易流失且難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