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轉稅政策方面,一是要抓緊制定節能、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生產節水、節能等資源節約型產品的關鍵設備,以及政府鼓勵發展的資源節約型重點產品生產企業的關鍵設備、循環經濟示范企業使用的資源循環型關鍵設備,允許實行加速折舊;完善對廢舊物資、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實施鼓勵節能環保型車船、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通過提高對利廢產品的進項抵扣來減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稅負,達到鼓勵企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的目的。可適當提高廢舊物資進項的計提比例;對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且同時開征相關的環境稅以限制企業減排;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則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定期進行檢查,管理規范、財務核算健全的才給予退稅;根據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生產產品中實際耗費廢舊資源的比例,實行部分先征后退或全部返還。三是對以燃料油為主要動力燃料的交通運輸工具,可通過提高消費稅的稅率或擴大征收范圍,同時對其燃燒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達到一定比例的,附征二氧化硫稅或碳稅等環境稅,以對其污染行為給予適當的懲罰,從而達到鼓勵節能減排的目的。
在企業所得稅政策方面,一是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實行稅前減免的政策。實行節能環保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及節能環保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對化工、造紙、水泥制品、石油加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要限制企業的排污量,加大對工業廢氣、廢水、廢渣的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處理配套管網的建設和改造。鼓勵企業研究開發節能環保型設備和廢物回收利用設備,提高廢水、廢氣、廢渣的回收利用率,對利用本企業或其他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品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實行再生產的,這部分產品取得的收入,除可繼續實行先征后退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外,在所得稅征管上可以考慮不列入應稅所得,但前提條件是將此筆收入作為專項資金投入到環保循環性生產的設備投入上。二是要保持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從國外的關于資源綜合利用以及高效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來看,大多實行長期的免稅政策和低稅負政策。國家長期穩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是一種莫大的鼓勵,可以調動企業對長期致力于研究開發高效節能、環保性生產設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便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其他稅收政策方面,實行鼓勵先進節能環保技術設備進口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節能、節電、節水的資源節約型企業,納稅有困難的,可按稅收管理權限的規定報批后,酌情給予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照顧。落實促進新能源發展的稅收政策,支持新能源研究、開發和利用。不允許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落戶“老少邊窮”地區,避免“先污染、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