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收緊二套房貸后,中央或將再出“殺手”平抑高房價。消息人士透露,國家稅務總局正計劃在2010年前出臺物業稅的可操作方案,集成現行的土地、房屋等相關稅費,但暫時不會將土地出讓金納入物業稅范圍,所有收入仍歸地方財政。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物業稅“實轉”已無太大障礙,一旦推出,料將率先在商業地產推行。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事實上,早在5月底國務院公布的《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中,就包括“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內容,并要求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建設部具體負責。
劉桓表示,當前房價的快速上漲主要是由投資需求帶動的,而開征物業稅從長遠看可增加房產持有者的成本。不過,他指出,由于物業稅開征會給市場一個針對民宅征收物業稅的預期,這會促使部分投資者放出一些房源,推動樓市價格回落。
對于物業稅征收的具體方案,劉桓預計,國家首先會開征商業地產的物業稅。當前的“空轉”模式基本上是以物業稅代替現有的房地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征收后可用平移稅賦的辦法,不增加企業負擔。隨后,再逐步向“豪宅”征收,最后才會向普通民宅征稅。
而在稅率設計上,劉桓表示,物業稅稅制的基本思路是彈性稅制,初步設想將會把民居分為自住和投資兩種類型,對于個人擁有的第一套住房將予以免稅,對于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國家將會根據其擁有房屋的數量對其征稅。不過,劉桓坦言,當前對個人名下擁有住房的信息統計不是很全,特別是各地購房者信息尚未聯網,異地買房數量暫難統計,因此預計短期內對民居開征物業稅還無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