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優惠券飯好吃發票難討
入夏消費旺季開始,各飯館在美食網站上推出的打折券、優惠券很是誘人。但記者近日發現,用這些券結賬時,優惠部分很難開具發票。
北京市民趙小姐說,她上周在崇文門某燒雞公店消費了120多元,結賬時她使用從網上下載的優惠券抵扣了30元。但店家開的發票只有90多元。
店家告訴她,使用優惠券抵扣的現金部分是不開發票的。
趙小姐這才發現,優惠券上果然有一行“本券抵用現金部分不找零、不兌換、不開票”的小字。
記者昨天中午在西直門附近某烤魚店也使用了網上下載的優惠券,竟與趙小姐遭遇了同樣的情況。
而市民王小姐在某飯館用打折券結賬索要發票時,更是完全被拒絕,理由是“打了折就不能給發票了”。
隨后,記者在大眾點評、請客800、飯統網等美食網站上看到,各種打折券、優惠券可謂鋪天蓋地。其中,飯統網的下載排行榜上,一家生蠔店7月1日推出的優惠券已被下載了5600余次。
不過仔細查看就發現這些優惠券內有乾坤。記者在大眾點評網的“熱門優惠”一欄看到,首頁的20家飯館中,有8家的優惠券上有不開發票的說明。
對于使用優惠券不開發票的行為,食客們在網上有不少討論。有人認為這種行為涉嫌違反稅法,也有人對此表示理解,“撿了便宜就別要發票了嘛!”
相關說法
是否使用贈券都該全額開“票”
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店家此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消費者發現此現象可舉報。
按照規定,提供服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且不管顧客是否使用代金券、優惠券等方式付款,店家都應按照實際消費金額全額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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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條(三):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