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再次提到了“開征物業稅”。據說這可能“讓炒房者顆粒無歸”,從而達到抑制房價的目的。因此,關于“開征物業稅你支持不支持”的討論中,有網友熱情洋溢地說:“物業稅快點來吧!”“物業稅早就該征收了!”“支持,支持,支持!”樂觀情緒溢于言表。但我暗地里想,高興得早了點吧?物業稅真的那么好,那么關愛民眾嗎?恐怕未必。
物業稅,對我們來說是個陌生的事情。不僅是百姓對它覺得陌生,連稅務界人士也覺得陌生。越是陌生,其不可知因素就越多。據畫畫的人說,畫鬼最容易,因為世界上的人都沒有見過鬼,隨便你怎么畫,都不會有人說畫錯了。可是畫人就不行,稍有不像,馬上會受到指責的。所以物業稅越陌生,也就越可怕。
據說征收物業稅可以導致公平,可以平抑房價,可以“促使城市空間均衡分布”,可以促進經濟理性發展。可是,當年剛進行企業改革的時候人家是怎么說的?可曾有人說過企業改革就是要整倒一批人的話嗎?可曾有人說過企業改革就是要“犧牲一代人”的話嗎?沒有。當年進行企業改革的宏論要多冠冕就有多冠冕,實際情況怎么樣,何需多講。當你被割了一刀覺得痛的時候,一切都已經晚了。所以,物業稅的事,先別忙高興,先別忙喝彩。看清楚了人家的真實動機再喝彩不遲。
據介紹,“目前稅務界對物業稅也比較陌生”,各國的叫法也不同,主要稱“財產稅”或“地產稅”,有的干脆就叫“不動產稅”。它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值隨房產的產值而提高。
那么,我們的物業稅一旦征收,是怎么個情況呢?是90平米以上才征、120平米以上才征、還是144平米以上才征?是殺富濟貧還是殺貧濟富還是不管貧富一齊“殺”?都不得而知。但有一點要提醒大家,據介紹,物業稅能夠實現公平的原理是:“當納稅人缺乏負擔物業稅能力的時候,就可能把房產轉移到有納稅能力者的手里,從而,有利于提高房產的使用價值和經濟運行效率。”—— 安知物業稅的根本目的不是為了打造房產業的“航母”?當你茹辛茹苦營造的“窩”被兼并到“有納稅能力者”手中時,你哭都來不及了。
還有一個說法,物業稅與普通百姓無關,或者是基本無關。物業稅主要是針對有錢人的,主要針對囤積房源的投機者的。即使是那樣,咱們普通百姓也用不著高興。從來是神仙打仗凡人遭殃,你以為有錢人是吃素的?你以為囤積房源的投機者是吃素的?他們即使受到物業稅的某種限制,他們難道不會通過某些手段把損失轉嫁給普通購房者?
所以,先別忙為物業稅喝彩。看看情況再說。因為咱們普通百姓被忽悠得太多了,咱們不得多長個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