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5月25日公布的《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透露,將在年內研究開征物業稅事宜。消息一出,A股地產板塊全面下挫,3億資金出逃。物業稅構成了房地產市場的新困惑,大約也會成為地方政府的新困惑:這是否意味著房地產市場及其開發商們已經養成的傳統優越感將在未來被政策打壓?房地產市場在經濟增長中不容置疑的王牌地位是否會動搖?地方政府習慣并熱衷的賣地財政行為是否會因此被迫調整?當然,對于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來說,更關注的是開征物業稅是否能趕走樓市投機者并擠出樓市泡沫,使樓市價格進入一個更合理可承受的范圍。
記憶當中,沒有一項稅種能帶來如此廣泛的猜想空間。先看物業稅是否會成為房地產王者地位的終結者。即使政策面確實有通過開征物業稅剝離房地產與政府財政過于緊密的聯系的考量,也不是要驅逐。房地產的王者地位也仍會保持。原因是剛性需求的客觀存在。剛性需求不僅表現在一二線城市數量龐大的潛在購房者的急切上,還表現在房地產業天然就具有決定種類繁多的諸多行業景氣度的屬性。一個蕭條的房地產業將致使鋼鐵、水泥、電力等眾多經濟復蘇和增長的主要指標陷入停滯,更別說對于就業率的影響。實際上,培育房地產市場的一直是占據多數的自住性和改善性需求,投機性從來不是做大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推手。所以在經濟增長是最大政策課題的當前,可以斷定,在政策面并沒有刻意打壓并矮化房地產業的目的。開征物業稅的真實意圖,是要遏制這一領域時不時會聚集的投機風云。同時,政策面的另一個針對目標是地方政府竭澤而漁式的治政慣性。土地一賣了之好還是將物業稅養為一項長期可靠的財源好,將成為地方政府可行的政策選擇。選項的增加,將對賣地財政產生直接影響。物業稅具有讓地方政府經營精細化、長期化的一定強制性。另外,物業稅將迫使現有出租房業主大幅提高租價,從而強化租房人的購買欲望。購房者的隊伍將因此意外擴大。量正是房地產業重新繁榮的首要因素。
房價會不會因為物業稅的到來而有所遏制?或許預期如此而現實不是。物業稅會打擊捂盤、投機等現象,并導致樓盤供應量突然上升,從而使得買方獲得選擇和還價的機會,最終讓房價低下狂妄的頭。但這種景象恐怕很難在一二線城市出現。而且,這需要物業稅確實體現出政策想象中的那種作用。在這方面,操作難度巨大。
首先,物業稅按什么標準征收。無論以面積、套數、升值幅度、交易頻率當中的任何一個標準征收,都面臨既缺少真實資料難以界定,又不能掌握人的流動性的難題。稅率的確定也是問題。稅率全國統一或地方自訂,將影響物業稅的落實情況。如果全國統一,房地產市場發育成熟的城市和沒有發育成熟的城市之間的差異將難以體現。如果地方自訂,物業稅不但可能不能平抑房價,反而可能使房價受到新的刺激從而與民意相違。
其次,如何鑒別不同需求。自住性和改善性需求與投資性需求之間沒有明確的區分模式,投資性需求和投機性需求之間更難劃分。在居民缺少投資選擇的情況下,如果因噎廢食地將正常的投資性需求一勺燴掉,實際上就是阻斷了居民創造財產性收入的一個主要渠道。
第三,物業稅與之前購房所需交納的各種稅費如何對接。實際上這是一個利益問題。如果把之前各種稅費的征收部門看做利益獲得者,那么他們是否愿意或者能夠放棄現有利益?已征收的土地出讓金退不退?不同住房類型的稅費怎么核算返還?這似乎是很難完成的任務。如果在開征物業稅之后,原有的獲益者不愿意退出而以各種正當名目維持原有稅費或轉稅為費,那么物業稅就成了新增稅負,就走向了其設計意愿的反面。避免這種情況發生的唯一途徑是各利益方要有充分協調并公之于眾。這或許是比技術性環節更難的地方。
早在2003年,物業稅就被提到了正式的文件中擬議。整整過了六年才進入議事日程安排。物業稅這種既涉及利益又涉及民意還涉及地方政府治政習慣的議題今天開征條件已經成熟,還是為未來房地產市場回暖后做鋪墊?尚不得而知。經驗表明,缺乏細節的時候,細節最像魔鬼。在現在,物業稅仍是政策氣球,等待著細節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