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就減征物流企業稅收等問題向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提出建議,包括給予物流企業營業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對物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
據每日經濟新聞5月19日報道,3年內,物流企業可能將享受到特殊的稅收支持政策。從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獲悉,經過大量調查研究,該聯合會代表行業內的物流企業,就減征物流企業稅收等問題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十大建議。據透露,對于聯合會的上述建議,財政部等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做進一步研究。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公布后,協會組織了3個調研組,分赴珠三角、長三角和中西部地區進行了調研。“我們建議給予物流企業營業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幫助物流企業渡過難關;對物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還稅金作為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
以物流業營業稅稅率為例。據了解,現行的營業稅稅目將物流業務劃分為運輸與服務(包括倉儲、代理等)兩大類。運輸、裝卸、搬運的營業稅稅率為3%,倉儲、配送、代理等的營業稅稅率為5%。在實際經營中,這不僅有礙于物流業“一體化”運作,也不利于稅收征管。基于此,聯合會建議相關部門統一物流業各環節業務營業稅適用稅率,倉儲等業務參照現行運輸業3%稅率征收。
另據上海證券報5月19日報道,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已經草擬完畢《關于物流業稅收問題的政策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并將以正式文件送達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該建議提出,在三年內對物流企業采取特殊支持政策,包括將物流業各環節營業稅稅率統一調整為3%等數條建議。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研究室主任賀登才表示,為草擬上述建議,物采聯合會組織了三個調研組,分赴珠三角、長三角和中西部地區進行了調研。
《建議》指出,為落實《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應在三年規劃期內對物流企業采取特殊的稅收支持政策。
據悉,特殊稅收支持政策包括五個方面:一是給予物流企業營業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幫助物流企業度過難關;二是對物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還稅金作為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三是對購置物流設施設備的進項增值稅予以返還,對國內急需的進口大型物流設備給予關稅減免;四是允許物流設施設備加速折舊并予以稅前列支;五是簡化國有大型物流企業(企業集團)內部資產調撥、股權轉讓、重組并購等行為的審批程序,免除相關環節稅金。
賀登才表示,具體而言,他們建議“將物流業各環節營業稅稅率統一調整為3%;倉儲設施占地仍執行2006年底的土地使用稅稅率;取消物流企業庫房租金收入適用稅率;允許物流企業統一計算與繳納所得稅;物流企業應享受增值稅轉型政策;加快推進物流稅收綜合試點改革,以及研究使用全國統一的物流業專用發票等幾個方面。”
賀登才分析稱,以庫房租金稅為例,依照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總體稅負高達17%,且存在重復納稅問題。
“物流基礎設施以長期持有、專業經營為目的,因此應獲得國家產業政策的支持和鼓勵,所以我們建議取消物流企業庫房租金收入適用稅率。”賀登才說,以上各條建議均是在大量調查研究基礎上產生的,代表了物流企業的基本訴求,都將報國家稅務總局以求解決。
另據了解,除上述稅收政策建議外,針對《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的“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也在草擬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