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稅訊集萃(10.12-10.18)
| 【問題】我是一家福利企業的會計,我公司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人數及崗位符合有關稅法的規定,但是卻沒有給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請問,我公司在計算殘疾職工工資時,可否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解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在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應具備的條件中,要求必須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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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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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聘請稅務中介進行2008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審核。該公司為外商獨資企業,產品一部分銷往海外,一部分在國內銷售。注冊稅務師在審核過程中發現,該公司銷售收入很大,處于盈利狀態,該公司除了在A市發生費用外,還有很多費用發生在B縣……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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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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