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長達兩年的調查審理之后,廣東佛山順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終于勝訴,擺脫了被歐盟認定“非市場經濟地位”并被加征反傾銷稅的不公待遇。
近日,歐洲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裁定歐盟委員會2007年4月對中國熨衣板反傾銷案終裁中,拒絕給予廣東佛山順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市場經濟待遇并征收18.1%的反傾銷稅的做法違法。根據終審裁決,該企業將被免征反傾銷稅。
“市場經濟地位”待遇一直是我國企業在反傾銷案中屢屢受挫的“死穴”。歐盟遲遲不肯承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在計算企業生產成本時需要以第三國成本替代,如采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勞動力成本明顯高于我國的數據,這樣一來,我國企業的正常出口行為就變成了“入不敷出”的“傾銷”。
據外貿專家介紹,盡管歐盟對我國整體的市場經濟地位目前不予承認,但單家企業可通過應訴反傾銷調查,為自己爭取市場經濟地位的“個別”待遇。在歐盟剛剛對中國皮鞋出口做出的反傾銷“日落復審”裁定中,就有金履鞋業一家由于爭取到市場經濟地位待遇而獲得9.7%的分別稅率。
“近年來,歐盟委員會在市場經濟待遇技術標準的掌握上日益苛刻,企業獲得市場經濟待遇的難度不斷加大。”商務部公平貿易局相關負責人呼吁歐盟委員會客觀、公正地對待中國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申請。歐洲法院此次裁定歐盟委員會拒絕我國一家熨衣板企業市場經濟待遇的做法違法,對中國企業積極應訴反傾銷案,維護自身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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