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原信息產業部核配12366作為全國稅務系統統一的特服電話號碼以來,12366已成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溝通的重要橋梁和紐帶。鑒于該號碼的重要性,國家稅務總局向國家信息產業部申請將12366的使用期限延長,并明確今后各地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提供短消息服務統一使用12366號碼。
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做好12366全國稅務系統專用碼號資源使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8]608號)中明確,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令第28號)規定,12366碼號資源使用期限為5年。為了不影響各地12366服務工作,稅務總局向原信息產業部提出了延期申請,原信息產業部已發文同意將12366的使用期限延長至2011年9月21日。各地稅務機關須嚴格按照原信息產業部的要求,積極將上述延期批復向所在地相關通信管理局備案,以確保12366服務不間斷。
此外,隨著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的不斷開展,部分稅務機關開通了短消息納稅提醒、催報催繳等服務功能,但號碼各異。為了推進納稅服務工作深入開展,明確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出的服務短消息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發出的稅務咨詢短消息使用12366碼號,稅務總局向原信息產業部提出申請并獲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短消息類服務接入代碼使用證書》《證書》規定將12366作為全國稅務系統短消息類服務接入代碼。各地稅務機關應根據《證書》特別規定事項要求,抓緊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書面備案,并與相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協商代碼開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