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從2008年7月1日開始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調整如下:普通標準住宅按銷售收入1%預征,別墅為3%,其他類型房產為2%.此次通告出臺,表明救市預期落空,盡管樓市經歷了深幅調整,但地方政府的調控并不會放松。
新預征標準對開發商的現金流將產生負面影響,無疑會使低迷的深圳樓市雪上加霜,我們維持行業謹慎推薦評級。按照新標準,開發商的賦稅撥備將至少翻一倍,雖然納稅額并未提高,但卻進一步收緊了房地產企業的流動資金,對原本已經低迷的深圳樓市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另外,新標準對開發高端物業的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會更明顯,開發商開發非普通住宅越多,土地增值稅的預繳成本就越大。
我們認為,由于當前房地產行業調控并無放松跡象,樓市下半年的表現仍存隱憂,維持對行業“謹慎推薦”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