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獲悉,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從7月1日開始上調,普通標準住宅調整前的預征率為0.5%,現在提高到1%,別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等從1%上調到3%,其他類型房產變動幅度最高,從原來的0.5%,增加到2%.專家表示,這表明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決心不變。
本月起實行新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局2005年11月下發了關于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土地增值稅有兩種預征率,其中對轉讓別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取得的收入按1%預征,對轉讓其他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按0.5%預征,普通標準住宅當時包含在“其他房地產”項中。
“此次調整,是隨著形勢的變化,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稅收秩序而進行的必要調整!边@位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將普通標準住宅從其他類型房產中分開出來。
對開發商資金鏈運作影響不大
在2008年“貨幣從緊”這一大前提下,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是否會進一步影響開發商的資金鏈運作?對此,中原地產深港研究中心總監張偉(張偉博客,張偉新聞,張偉說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次上調幅度不是很大,應該對開發商資金鏈運作的影響不會很大!爱吘惯@個稅是在事后征收的,也就是開發商已把項目銷售得差不多了,資金已經回籠的情況下才征收的,因此對他們的資金運作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可能對開發商產生心理沖擊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上調,對處于冬天的房地產企業來說應該是雪上加霜。”張偉指出,雖然不會影響開發商資金鏈,這次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可能是對于前段時間房地產“救市論”的一個表態,就是表明政府部門繼續調控房地產的決心不變。“所以這個調整對開發商心理沖擊比較大,開發商會不會掀起新一輪的降價?我們還需要拭目以待。”
□名詞解釋
什么是土地增值稅預征
土地增值稅出臺于1994年,目的主要是為調控當時的房地產泡沫,一直以來各地對于土地增值稅都是采取預繳的方法,即開發商按照自己的估測預先繳納一筆稅金。但是,長期以來土地增值稅以預付的方式執行,也導致在結算過程中少收、漏收了大量稅款。2006年國稅總局發布187號文,要求各地對之前采取預繳方式一直沒有進行清算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成為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一記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