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參加中國就業促進會與杭州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的“2008中國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高層論壇”,并借此機會談談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稅收政策。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政策,加強就業觀念教育,使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指出:國家提倡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提高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可見,通過創業帶動就業,主要是勞動者自主創辦企業、合作組織或搞個體經營,從全社會來看,可激發勞動者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精神,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是積極促進就業的重要形式。因此,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扶持政策,其中,實行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稅收政策是一項重要工作。我想就促進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稅收政策談幾點意見。
一、稅收政策在促進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經濟發展是擴大就業的前提條件,因為就業崗位是在經濟增長過程中創造的,但經濟增長能否有效地帶動就業崗位的增加,還取決于經濟結構狀況。不同產業,不同類型的企業,在提供就業崗位方面存在著差異。總的來看,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個體經濟是就業的主要增長點,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也主要集中在這些領域。目前,國家在促進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個體經濟發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稅收扶持政策,扶持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一是完善稅制,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過去,我國的稅收制度存在著內外差異、城鄉差異、地區差異和所有制差異,不同類型的納稅人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比如在2008年以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存在著差異,外資企業普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實際稅負明顯低于內資企業,如內資企業要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稅基,繳納1%至7%的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則不征收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我國勞動者自主創辦的企業絕大多數屬于內資企業,只能享受內資企業稅收政策,其整體稅負高于外資企業,這就不利于平等競爭。對于這些問題,國家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進行調整,通過稅制改革逐步消除各種稅收差異。
二是采取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個體經濟的發展。我國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通過不斷完善稅制,逐步消除了一些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制度因素。但是,考慮到中小企業個體經濟在活躍地方經濟、吸納勞動就業、穩定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近年來,國家又不斷調整和完善了相關的稅收政策,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和個體經濟的發展。在扶持個體經濟方面,國家對個體經營戶規定了增值稅或營業稅的起征點,個體經營者的收入在起征點以下是不征稅的,這就等于國家對個體經營者的生存性收入是免稅的。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面,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對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只征收個人所得稅等,這些政策減輕了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鼓勵中小企業做大做強。此外,國家對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對其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三年內免征營業稅;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政策將有助于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融資難問題。
三是促進第三產業特別是服務業的發展。第三產業主要是服務業,是吸納勞動就業的主渠道,今后發展潛力還很大,為此,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比如,對一些特定的就業困難群體從事服務業個體經營給予限額稅收減免政策,對蘇州工業園區符合條件的高技術服務業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對大型物流企業進行稅收優惠政策試點,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園區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等。此外,國家還實施了一些產業性的稅收優惠政策,一些高素質人員,如大學生、海外留學人員從事“事業型”創業,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就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二、進一步完善促進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稅收政策
主要做好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不斷改革和完善相關稅制,促進經濟發展。解決就業問題的根本途徑在于經濟發展,只有經濟持續發展,才能不斷創造出新的就業崗位,這也是實現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重要基礎條件。今年,國家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條件。下一階段,國家還將實行多項稅制改革,比如推進增值稅轉型的改革,在總結東北地區、中部地區部分行業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政策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政策。這些稅制改革將有力促進企業發展,只要企業發展了,就會吸納更多的勞動力就業。
第二,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個體經濟的發展。實踐證明,中小企業作為活躍市場的基本力量,吸納了社會上大多數就業人員,已經成為中國就業的重要渠道。據有關統計,2006年,在全國各級工商部門注冊的中小企業創造全國GDP的60%,吸收75%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口。應當指出,我國現行稅制中還存在一些影響中小企業、個體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因素。一些征管制度和辦法增加了中小企業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例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增值稅的納稅人身份認定中存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部分中小企業受經營規模的限制,不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影響了中小企業在同其他企業進行經濟活動時的選擇空間,也加大了中小企業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另外,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中小企業,增值稅采取的是按4%和6%兩檔稅率定率征收辦法,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雖然管理上簡便,但帶來的問題是,無法完全避免重復征稅,不僅使部分中小企業稅負偏重,同時也使其產品銷項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針對這些問題,國家要繼續研究和完善相關的稅收政策。
第三,大力扶持第三產業的發展。在實施產業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我們要對第三產業、勞動密集型的產業和行業采取稅收扶持政策。第三產業與傳統產業相比,具有投資少、效益好的特點,特別是在就業方面,第三產業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從有關數據看,我國第一、二、三產業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為7.7%、50.1%、42.2%,與發達國家第三產業占70%以上的比重相比,我國第三產業發展不僅大大落后于發達國家,也落后于不少發展中國家,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如果將我國第三產業發展水平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我國將會增加大量的就業崗位。過去我們偏重強調發展大型工業企業,使得大型工業在資金籌集、土地使用等政策方面享有優勢。今后,在促進工業由大變強、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同時,應結合我國人力資源豐富的特點,以解決民生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采取針對性的稅收扶持政策,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
第四,進一步完善促進特殊群體就業的稅收扶持政策。多年來,國家對一些特殊群體就業,實施了稅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殘疾人、下崗職工、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并失業一年的困難人員等。實踐證明,這些稅收政策在促進特殊群體就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改善他們的生存狀況,維護了社會穩定。目前,我們正在按照法律規定,積極研究下一階段扶持特殊群體就業的稅收政策,適當擴大扶持范圍,改進扶持方式。就業稅收政策直接關系到民生,社會影響大,涉及面廣,同時我國的就業形勢又比較復雜,即面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的歷史問題,又面臨經濟發展中的新問題,因此稅收政策要做到統籌兼顧,在促進就業困難群體方面要保持政策的平衡性,既要考慮到公平,又要考慮到每個群體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同時,我國在不同的經濟階段有著不同的經濟發展戰略,稅收政策還要與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相適應。
第五,實施有利于提高勞動者技能的稅收政策。目前,我國勞動者技能不能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市場需求的變化,職業教育培訓市場不夠發達,為勞動者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足,是造成勞動力市場中存在結構性矛盾、摩擦性失業的重要原因。今年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提高了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扣除比例。下一階段,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對勞動者實施崗前培訓、在職培訓,鼓勵發展專業教育培訓機構和社會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