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廣州市國稅局了解到,廣州市車輛落籍地為番禺、花都、增城和從化的車輛的建檔、過戶、遺失補辦、轉出、轉入等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地點有調整。
據廣州市國稅局介紹,自2008年4月28日起,廣州市車輛落籍地為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和從化市的車輛(免稅車輛、進口車輛以及大客車除外)的建檔、過戶、遺失補辦、轉出、轉入等車輛購置稅業務,由車輛落籍地所屬國稅部門車輛購置稅辦稅服務點辦理;車輛落籍地為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和從化市以外的廣州市區車輛以及全市范圍內的免稅車輛、進口車輛、大客車的車輛購置稅業務,仍由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公室所屬各征稅點辦理。
同時,為進一步提高車輛購置稅辦稅效率,廣州市國稅局在解決全市管轄范圍內車輛過戶完稅證明的換證以及轉籍車輛征稅檔案的副本資料留存等難點問題推出新措施:一是對車輛過戶業務采取在原完稅證明備注欄進行變更登記的做法,不再換發新的完稅證明;二是對車主在轉籍過程中丟失、損毀檔案的,國稅部門將根據業務管理規定為車主出具相關證明。該措施不僅使車輛過戶業務的辦理環節從原來的3個縮減為1個,辦理所需時間也從原來的6分鐘縮減為2分鐘,大大方便了納稅人辦理車購稅完稅證明更換和轉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