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要點:2008 年10月13日,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有關規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浙科發高[2008]250號)認定浙江省的242家企業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效期3年。
點評:根據相關規定,該名單中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三年內(含2008年),公司所得稅享受10%的優惠,即所得稅按15%的比例征收。這將有助于降低公司稅負,提高公司業績。
上市公司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杭州中美華東制藥公司也是此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之一,也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未普及整個上市公司,因此未在本表之列。
新和成和浙江醫藥兩家上市公司受益較大,兩家公司今年上半年由于主營產品維生素E的大幅漲價而實現了利潤總額分別達10.14億、5.53億,所得稅率均為25%,因此上半年所得稅分別達到2.15億、1.35億,受此次稅收優惠后,今年上半年將給公司凈利潤分別增加1.01億、0.55億,預計全年將給新和成和浙江醫藥帶來凈利潤增加值為1.93億、1.05億,相應地每股收益將增加0.56元、0.23元,給公司帶來現金流和業績提升空間。
其次,預計該稅收優惠政策還將給鑫富藥業、京新藥業、海正藥業、華海藥業等浙江省醫藥上市公司全年讓利總額分別達到0.78億、0.02億、0.41億及0.47億。
繼浙江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公布之后,其它各省的名單都將陸續公布,由于醫藥行業本身行業具有技術高新性及創新研發性等特點,因此我們預計醫藥行業的各上市公司所占的比例較大,此次的稅收優惠政策或將涉及醫藥行業各個子行業,政府讓利于企業,將推動醫藥行業更加健康快速發展。